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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等地个税仍按旧税点起征
日期:2011-09-13 09:39  点击:83

上海等地个税仍按旧税点起征

2011/9/12       来源:重庆时报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号开始施行,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过,在河北唐山、天津武清以及上海、厦门等地,有些地方税务局以软件没有更新为由,甚至干脆不说明理由,仍按照2000元起征个税。
  
  在上海市一家公司工作的吴先生前两天收到工资,个税就是按2000元征收。吴先生说,他们打电话给上海税务局,对方说因为软件没跟上。“后来我们到其他部门的人力资源发工资的时候问了一下,他们屈服于税务局没办法,上海很多公司现在还是2000起征。”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岳树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他说,只要是9月份取得的所得,都应该按照9月份的规定来执行。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说,不管是几月份劳动所得,税法都只按实际发放时间为准。8月份劳动所得在9月份到手,也应按9月份的规定执行。因为要收到钱的时候才产生纳税义务。
  
  在厦门,也面临着类似的状况,有人反映由于软件没有升级,不能适应新个税法的网上报税的操作,地方税务局也按照2000元起征个税。
  
  有厦门市民反映,如果通过厦门市地税网申报个税,只能按照2000块的基准点来扣。这个市民说,这段时间他们公司都在跟厦门市地税沟通,但效果不好。连续几天,厦门市地税部门都说没有接到文件,系统怎么样就得按照这个来报,他们没有办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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