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岁以上老人可填医补申请
2011年04月29日 来源:京华时报
市民政局昨天表示,即日起,本市开始接受办理本市户籍9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医疗补助。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将今年1月1日以后的自付部分医药费,交由民政部门予以报销。
据介绍,根据近日下发的《老年人医疗补助制度实施通知》,即日起,符合条件的老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发生的,符合有关医疗报销规定的医疗费中的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均可申请再次报销。医疗补助制度报销的费用,不包含保险报销的起付线以下和封顶线以上的费用。
按照要求,符合条件的老人需先进行医保报销,拿到报销部门出具的医药费分割单(结算单)后,再持分割单、医疗补助领取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社区(村)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
经街道(乡镇、地区办事处)初审、区县老龄办审核后报市老龄办审批,市老龄办将按月办理审批,拨付补助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