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福彩公益金资助民间组织
2011年04月25日 来源:安徽新闻
我有爱心,但我没钱,能不能做慈善?我们想继续做好事,可惜没有资金来源无以为继……以后这些或许不再是什么难题了。从事“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方面服务的社会组织,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福彩公益金,申请金额最高额达10万元。
省民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安徽省福彩公益金资助基层社会组织项目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对这类政府花钱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模式进行了明确规定。
政府要给民间组织“送钱”
对于很多民间组织来说,资金来源是个很大的问题。暂行办法透露了一个好消息:我省将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部分资金资助民间组织。
资助的对象主要是在市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尤其是在试验区和示范区的基层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当然,社会组织申请资助也有一定的“门槛”:在市、县级民政部门登记满两个年度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实施机构;有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最近两个年度年检合格和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凭项目申请资金
社会组织该如何申请福彩公益金?这些在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省民政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社会组织进行“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活动项目、能力培训项目以及其他项目,就可申请资助。
暂行办法规定,社会组织的年度项目申请期限为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并要求资助资金实施周期不超过一年。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万
暂行办法规定,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项目,将采取全额资助的形式,并对单个资助项目获得的资助金额提出了上限:最高额为10万元人民币。
在资金拨付方面,将采取7:3的比例分两次拨付,社会组织凭借相关项目及资质证明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和民管办签署资助协议,民管办拨付资助金额的70%。
此后,受助社会组织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资金使用报告,通过相关的检查评估后,拨付其余的30%。
据了解,该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范围,除了社会组织直接开展相关规定的活动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设备费用外,还包括开展培训项目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对于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省项目办公室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受助社会组织进行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