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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老人告公交 头盖骨“出庭作证”
日期:2010-03-31 11:34  点击:241

摔伤老人告公交 头盖骨“出庭作证”

2010-03-31 05:35:00 来源: 云信网(昆明)

 

公交司机一个紧急刹车,六旬老太太倒地摔破了头。昨日,老太太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其老伴将一块破碎的头盖骨作为证据,拿到了法庭。

 

67岁的龙德昭是云南中医学院的教授。2009414中午12时许,她搭乘一辆1路公共汽车,由于人多并没有找到座位。行至昆明拓东路口时,龙德昭感觉到一个紧急刹车,紧接着整个人就飞了出去。这一摔可不轻,她在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整整住了228天,做了颅骨修补等三次头部大手术,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出院后,其家属多次与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均未果。

 

昨日,龙德昭委托律师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公交公司支付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万余元。

 

 

龙德昭的老伴先生称,公交公司不及时送伤者去医院,以致于延误了最佳救治时间。“事后老伴双眼视物模糊,咀嚼困难,记忆也下降了。”先生说,手术中老伴一块头盖骨被拿掉,头顶一块没有头发,形象严重受损,他甚至将那块摔破的头盖骨拿到了庭上。这样“另类”的证据令法官颇感为难,“这个东西叫我们怎么保管嘛。”

 

公交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科的负责人顾凡表示,事后公司积极联系120将老人送往医院救治,并不存在耽搁其病情,而且公司已经为其垫付了10多万元的医疗费。对于原告方的赔偿请求,顾凡表示老人已经退休,不存在误工费一说。其它费用他表示愿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赔偿。

 

(本文来源:云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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