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包分钱”诓骗中年妇女
一伙四川籍来肥的农民,到合肥后专门在车站或附近设陷阱,采用“丢包分钱”的方法,引诱下车的中年妇女上钩,从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昨天上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勇、梁联举、黄满蓉、姜春蓉、季汝剑、李长平、江正茂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不等。
他们分工明确,并且配合密切,先由王勇、黄满蓉等人凑上去与受害人“搭话”,后梁联举或者李长平走到受害人跟前,丢下一个他们事先准备好的“钱包”,接着王勇或者“王老五”上前捡起“钱包”,然后就以见者有份为名提议和受害人一起分钱。
随后这伙人骗受害人拿出银行卡,并寻机将卡揣进同伙口袋,迅速赶到自助银行,从受害人银行卡里盗取现金,或者在超市大肆消费。
在近8个月的时间内,这伙人共作案9起。
杨联文 本报记者 张玉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