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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残疾人可获托养服务资助
日期:2010-03-19 11:18  点击:210

低保残疾人可获托养服务资助

2010031817:13     来源:山西新闻网

 

  今年名额约为320人,每人每年可获最低500元现金或实物补助

 

  本报317讯(记者范宇实习生王雪姣)今日上午,记者在尖草坪区红楼社区采访时看到,许多享受低保的残疾居民,来社区申请“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据了解,太原市今年享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约有320名,每人每年可享受最低500元现金或实物补助。

 

  上午9时许,社区办公室挤满了前来咨询的残疾居民。社区主任刘洁告诉记者,申请托养服务必须符合一定条件,现在虽说报名人不少,但实际符合条件的却屈指可数。

 

  今年50岁的曹俊义,在社区租房住。十几年前,因生病导致智力二级残疾。妻子与他离婚后,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从此姑姑照料他的生活。如今,姑姑已到古稀之年,表妹胡静萍不顾爱人反对,主动替母亲照顾他。

 

  胡静萍说,表哥曹俊义从小没有父母,是在他们家长大的。听说社区这几天正在对残疾人申请登记“家庭托养”,她觉得这是件好事,所以赶来报名。

 

  随后,记者采访了太原市残联副理事长王成庆,他解释说,申请托养服务的残疾人,首先必须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困难残疾人,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其次,年龄处于就业年龄,即16岁至55岁(女性为50岁)。第三,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属于一、二级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王副理事长称,今年太原市残联预定实施托养服务的残疾居民约为320人,每人每年最低500元现金或实物补助。另外,他们正在积极筹备建立托养中心,为残疾人集中托养提供有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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