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论:治“啃”绝非“禁”字当头
日期:2014-09-29 13:58 点击:2210
新闻背景:
新版《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对“啃老”做了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可拒绝。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9月28日齐鲁晚报)
#微言论#【啃】山东立法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子女“啃老”。首先,为这一规定叫声“好”!但解决“啃老”绝不是一个“禁”字那么简单。“啃老”不仅是伦理问题,也是民生问题,需多管齐下,让“啃”既成为不能的自觉,也成为自食其力的自愿。治“啃”,既要督促坚守孝道,也要采取措施化解生活压力!via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