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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助学贷款(转)
日期:2006-03-17 09:45  点击:819
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对正在国内接受非义务制教育的学生及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发放的用于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的商业贷款。根据贷款用途,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

 
  您向我行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年满18周岁
  • 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 具有有效学籍证明及相关收费证明
  • 银行认为需要提供担保的,应能提供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
  您需要向银行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 有效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 婚姻状况证明(若有)
  • 个人收入证明(若有)
  • 有效学籍证明及相关收费证明(如录取、入学通知书,学费清单等)
  • 借款申请表(您可从所在学校及我行营业网点获取)
  •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借款金额

学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学生所在学校的收费标准(以学费清单/收据为准);生活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学生所在学校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借款期限

  • 若您是在校大学生本人,您的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以后四年
  • 若您是学生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您的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还款方式


借款学生在就学期间,可按先借先还的顺序,随时归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利息按照实际归还贷款额的占用天数计算;若借款学员在完成培训项目时仍有贷款余额尚未清偿的,应自毕业后次月起,使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继续归还贷款本息(以当时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和尚未付清的贷款利息之和为贷款总额),公式如下:

 
每月还本付息额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贷款担保


我行对年满18周岁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
我行对学生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发放担保助学贷款。您可选择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   
  • 抵押(即提供产权房作抵押)
  • 质押(即提供我行定期存单、我行代销的国债作质押)
  • 保证(即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保证人作第三方保证)
  流程图


"贷款利率"及"个人还款计划"请参见 "个人贷款计算器"


注:详细条款及规定,请向您所在地区我行网点垂询
http://www.spdb.com.cn/docpage/c5/200309/0926_5_2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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