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试水生态补偿激励
2012年05月16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根据这一办法,广东将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分为国家级生态区和省级生态区两个类别,实行差异化的补偿政策。同时结合生态保护区域点状分布的特点,对承担生态保护责任更重的县(市)给予提高补偿的倾斜支持。
从今年起,每年确定转移支付总额,并按各50%的比例确定基础性补偿资金与激励性补偿资金的分配额。基础性补偿将保证其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要,激励性补偿则与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成效挂钩,生态保护越好,获得奖励越多。
据测算,2012年平均每个生态功能区市县可获得约4000万元的一般转移支付,比非生态区平均多获得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