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7 10:25:23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讯张老汉每月有着近两千元的收入,还有一笔不菲的积蓄。在和一个子女闹翻之后,张老汉干脆将四个儿女全部告上了法院讨要赡养费。与其他赡养官司不同的是,张老汉最终在这起官司中吃了“败仗”。
老人向子女讨赡养费
张老汉膝下有四个子女,其中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多年前,老伴去世之后,张老汉便搬进了二儿子张运的家中。刚开始父子间相处得还不错,可是从2008年开始,父子间的矛盾就越来越大,张老汉愤而搬了出去。搬出去没多久,2008年底,张老汉便把四个儿女都告上了栖霞区法院,要求四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其赡养费。
张老汉提及自己的生活便声泪俱下。张老汉称,他辛辛苦苦将子女抚养成人,没想到晚年却这么凄惨。现在,他一大把年纪了,还必须靠打些杂工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加上政府每月200多元的补助费,他才得以勉强维持生活。现在他年岁大了,自己又体弱多病,子女们理应承担起赡养的义务。
子女:父亲富得流油
四个子女得知被老父亲告上法院之后,却表现出少有的平静。在法庭上,为了不惹老人生气,子女们只是静静地听老人诉说。“只要是该我们儿女做的事情,我们肯定不会推卸责任的。”二儿子张运终于憋不住道出了实情。张运说,老父亲有两套房子出租,仅房租每月就多达1500多元,再加上低保和政府补助,加起来近2000元的收入。这些收入完全够老人过上舒适的生活。老人还存了一大笔钱,根本用不着再向子女们讨要赡养费。
法院驳回老人的请求
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老人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张老汉目前每月收入超过江苏省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其要求四子女每月给付赡养费依据不足,其主张的今后的医疗费用的分担法律已有规定,该费用尚未发生,故在本案中不作处理。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张老汉的诉讼请求。(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七七 姚均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