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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环保卫士”获刑想到一串人
日期:2011-10-16 12:59  点击:200

,曾因向农业部举报安徽天长禽流感疫情而受广泛关注的江苏高邮鹅农乔松举,被扬州市中院二审判刑3年半。罪名也是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决是否公正合理,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必须说明,两人都是因举报而为外界所知,让地方政府丢了脸。

由吴立红,我们想起了郑恩宠,这位代理拆迁户群体与 “上海前首富”周正毅打官司的律师,当年顶着“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坐了3年牢,现在出狱都一年多了,名望值不降反升。虽然案子目前没有纠正,但政府的一系列行动已经证明了一切。

由吴立红,我们还想起另两人衰人,一个是举报县委书记而获刑的山西省稷山县干部薛志敬,另一个是举报山东省济宁市 “下跪副市长”的女商人李玉春,前者的罪名是诽谤,后者的罪名是窝藏。对于他们的罪名和量刑,民间一直愤愤不平,焦点就是前面几个案子共同面临的问题:公器是否成了个别人的凶器?法院断案是否受幕后人指使?

由吴立红,我们最后想到的两个人是:辽宁阜新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和辽宁省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王亚忱将举报人送进监狱,并牛皮哄哄要与中国青年报打官司,最后因身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周银校也将举报人打进大牢并使她倾家荡产,然而2006,周银校自己进了大牢,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全部报销。

透过这些案件,我们看到了公权与私权的暧昧。之所以出现这种与当前民主与法制主流不和谐的现象,笔者认为问题出在人身上,特别是公权管理者。试想,有王亚忱和周银校的公权管理者,公器能不成凶器吗?要使公权不沦为私权,公器不堕落成凶器,透明、公正、负责任,无疑一个都不能少。

坏消息过后,好消息还会远吗?

□南如炳

(责任编辑:admin) 

Tags: 江苏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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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 环保网 原文链接:http://www.830818.com/huanbaogongcheng/2011/27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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