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长城保护条例(草案)》———
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长城保护条例(草案)》。会议认为,要坚持科学规划、原状保护的原则,制定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明确长城所在地政府的责任,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对长城实行整体保护、分段管理,严格规范长城利用行为。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参与条例制定工作的中国长城保护学会常务副会长董耀会说,现在个人、村子、林场等各种主体都有权开发长城的混乱局面,将在条例实施后得到有效制止,全国范围内的长城保护规划也将制定。
■是否破坏长城将有明确界定
董耀会介绍,制定条例的呼声已有多年,但因为长城沿线涉及到半个中国,相关问题非常复杂,所以一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正式启动,又经过多次调研和专家论证,才形成了条例草案。董耀会认为,条例颁布后将有三个功能。一是引导功能,宣示国家重视保护长城,能把人们的认识和行为引导到保护长城这个方向。二是调控功能,条例中明确列举了哪些行为是对长城的破坏,哪些行为是违法的,而不是像以往停留在道德批评上。三是促进功能,除了说“不”外,还对开放和利用长城的相关行为设置了规则。
■长城开发将有审批程序
“现在对长城进行开发的状况十分混乱,在很多地方,个人、村庄、林场等只要在长城附近,就可以不经任何审批对长城进行开发。而相关政府部门则以没有对此审批为由,不承担任何责任。”董耀会说,这种现象将在条例颁布后改变。
董耀会介绍,条例将明确对长城开发的审批程序以及审批部门,这样如果出现破坏长城的行为,板子该打到谁的头上,就有了责任人了。而且,对长城进行开发需要什么样的资质、需要什么样的规划都将有明确规定。
■长城跨界纠纷将成立协调组织
据了解,目前长城沿线一些地区的省界、市界、县界多以长城中心线划定,在对长城进行保护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跨界纠纷。董耀会说:“就拿长城修缮来说,修长城不能只修半边吧,这就需要协调了。但过去没有这项机制,所以产生了矛盾也无法解决,很多对长城保护有利的事情就没法做了。”据介绍,条例中将会设立跨行政区域的协调组织,以解决长城跨界纠纷,当出现争执时,将由上一级行政主管单位作出裁决。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