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职责笔者以为:及时、客观、准确为公众提供信息,是公众的代言人,也是舆论监督具体表现。鉴于此,一篇真实的报道往往会给一些即得利益者的形像受损,甚至带来致命的打击。所以,记者在某些人眼里成为最不受欢迎的人,推、架、打、驾、辱,甚至打击报复,危及生命都有可能。
回到此则新闻,造成8死2伤的火灾事故,一旦通过媒体曝光,事情说有多严重就有多严重,责任在谁?相关领导脱得干系?安全责任由谁来负?……更可怕的是一领导苦心经营起来的政绩,难保不被这把“火”烧个洞,这是领导极不情愿的。所以,有领导说:“……只是下过不准任何人进入火灾现场的指令。”
都知道,领导是不可能亲自执行这个指令的。执行都理所当然的落在我们穿制服的“那群人”身上,不够的话把那些混混穿点什么保安服也就可以充数啦,这叫协防。这些人,也要吃饭,家里有老有少,再说服从“领导”为天职,左右得罪不起。由此,只能照章办事,强行执法,还得表现积极一点,给领导一个好印象,为自己多留个“升迁”机会。至于“记你妈的记。”“他妈的,你们想干什么?”这种粗话,那也是狗急跳墙的无奈之举,一句话,都是为了领导的指令!
可怜的是那位女记者,想必生平第一次受到如此“礼遇”,同时被四五个大汉“架”“抱”着,这群男人都是窝囊废!一个女记者,用得着这样吗?除非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动机,笔者支持女记者控告其侮辱罪。警号为‘015597’和‘055062’的民警,这次表现积极,功劳最大,理当嘉奖。协防的保安也不甘落后,狗仗人势,狂叫“你们找死呀?再往前走,还把相机抢过来摔了!”
所以,笔者想,如果我们的记者身怀绝技,有以一当百的能耐,有一吼震乾坤的本领,他们还敢吗?……平时还是多锻炼身体,跑跑步什么的,不求斗得过,但求跑得脱。主管媒体单位也应多提醒自己的下属,危难之时走为上计。期待“一定会尽快地妥善处理此事。”
2006-8-11

女记者被粗暴抱架

记者被强行推出

记者被穷追不舍

记者被强行推出

恶语伤人

保安多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