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昨天公布了与公安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共同发出的一份通知,
为此通知要求,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各地目前制发的绿色通道通行证要取消,中央机关也不会颁发绿色通道通行证;凡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货运车辆,不再以绿色通道通行证作为车辆的证明,必须凭装载货物或货单才能享受优惠政策,并按指定车道通过收费站;凡明显违法装载、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车辆,不能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此外,对于使用伪造绿色通道通行证的,执法人员要当场收缴。
通知还要求,在“五纵二横”通道沿线的省际交界和公路名称发生变化处,以及沿线主要出入口或交叉口处,要设置样式统一的“绿色通道”标识,以方便驾驶人员识认。同时,在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网络线路上,对不同省(市、区)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应当坚持同等对待,不得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目前省内外政策差别尚未消除的省份,今年年底前必须调整到位,实现省际互通。
■新闻附件·五纵二横
我国已经确定的“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分别是,银川-昆明、呼和浩特-南宁、北京-海口、哈尔滨-海口、上海-海口,以及连云港-乌鲁木齐、上海-拉萨,这7条通道都分别有国道和高速公路两种通行方式。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