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歧视源于误解
2009-09-16

2009年09月16日03:04  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坦言,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时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我国是非常大的群体,超过1亿人。不仅就业,连上学、交友等也常受歧视。

  近日,中国青年报进行了一项调查,结果也耐人寻味:只有6.9%的人承认,自己存在乙肝歧视;却有超过1/3的人明确表示,“不愿意”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共餐。

  这说明,公众对乙肝歧视存在知行矛盾——明知不该歧视,但却难以践行。

  歧视源于无知。由于乙肝知识宣传力度薄弱,很多人对乙肝的传播缺乏足够的了解,他们谈“乙肝”色变,避而远之。

  这种歧视危害十分巨大,致使一个庞大的群体受到不公平对待,学校不收,单位不要,朋友不交,恋爱不成,丧失了平等的入学、就业、社交、婚嫁的权利,甚至带来了社会群体之间的分化和隔阂。

  实际上,我国约有40%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经母婴传播的。性接触、接受不安全的注射和医疗行为,也是导致乙肝传播的重要原因。这些传播途径都有血液接触或暴露。而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进行一般的接触,是不会被感染的。

  切断乙肝传染主要靠打预防针。打针后,只要身体产生了抗体,就可以起到预防作用。专家表示,很少有人注射了乙肝疫苗之后还感染乙肝。

  消除乙肝歧视,普及医学知识是基础。在公益宣传上,关于乙肝的宣传非常少,与艾滋病的宣传相比,力度显得十分薄弱。大众对于乙肝的治疗、预防以及代表乙肝的翡翠丝带几乎没有认识。卫生部门应像普及艾滋病知识那样,大力普及乙肝知识,给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常社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消除乙肝歧视,相关政策法规是根本。要及时调整不平等、不合理的政策法规。这几年,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都要求不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这都将对消除乙肝歧视有着根本性的指导作用。问题在于,这些政策法规,要严格执行;对不执行者,要及时纠正,甚至照章查处。

  消除乙肝歧视,说到底,还要落实在我们每个人的行动上。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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