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将公布
2008-12-09

北青网 - 北京青年报:赵新培 (08/12/09 01:46)

  新华社电(记者 周婷玉)我国将向社会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并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以便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线索。

  这是记者8日在2008年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介绍说,根据以往发生过的情况,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9部门提出了这份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各地质检部门将结合清单,将那些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高风险食品,如肉制品、乳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含量高的食品等作为整治的重点。

  蒲长城还说:“质检部门不仅要关注以前整治过的高风险问题,如吊白块、苏丹红、工业染料等非食用物质添加等,还要调查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新情况、新动态,坚决杜绝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这样的系统性问题。”此外,他指出,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是整治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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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部门联手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

  移送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有关部门要出具鉴定结论

  本报讯 国家卫生部昨天发出紧急通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决定联手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近期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当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十分严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严重损害了我国食品产品的声誉。

  通知中明确,各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移送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等案件,有关部门要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或认定意见。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刑事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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