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良心标准
2008-11-14

2008-11-14 07:36:00

  □刘克梅

    食品安全和添加剂的肆无忌惮,让人们产生了食品信任危机,这时,很多人都在强调,加强法治引导,依法治理,加强职能部门的监测和检验力度。这样做当然是必须的,但也不能忽略“良心标准”。

    法律的实施落实,在目前的中国司法环境中,仍存在着一些无法回避的“悬空状态”,有法不依、有法难依,人情交易泛滥,司法尊严受到挑战。法律再好,如果不能得到货真价实的落实,人们期待的食品安全期待就会成为泡影。

    还有,法律的制定、修订和完善总是滞后的,三聚氰胺出来了,我们可以指定针对三聚氰胺的使用、检测标准。而未来生产发展中,谁能保证不会出现“五聚氰胺”、“ 六聚氰胺”等未知的化学成分和化学添加剂呢?

    再者,有些企业界和有些政府职能部门已产生了“标准主义倾向”,“只要添加剂生产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就是可以接受的;只要没有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和立竿见影的威胁,就是被允许的”。却忘记了政府出台的添加剂使用标准,仅仅是单个项目的检测标准,而不是综合性检测标准。 单个检测是合格的,多种化学添加剂掺和一起,综合检测就会超标。仅依靠标准看守食品安全,也防不胜防啊!

    不妨尝试一下  “良心标准”。

    所谓“良心标准”,就是没有任何外在标准和法制的约束,生产者也能将食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从各个环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坚持履行“能不用添加剂就不用添加剂,能少用添加剂就不多用添加剂”的原则,尽可能坚持传统工艺和原汁原味,作为企业发展和生产标准,更长远地考虑消费者的健康需要和安全保障。而不是一味地降低成本,将添加剂控制在最高允许的限度内,为食品危害埋下了巨大安全隐患。

    有人会说,市场经济不需要“良心标准”。此言太谬。中国企业道德的精华就是诚信、厚道和童叟无欺。时代进入了市场经济,可企业发展壮大仍要奠基在传统美德之上,让道德看守安全和企业形象。这就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谈到的: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而并非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可以为所欲为,不择手段。既要取“道”于“法”,又要取“道”于“德”。推升市场道德、良心标准。有助于提升消费安全和法治化。

    想到了《“食品添加剂之神”的“背叛”》的文章:今天,57岁的安部司出书、演讲,告诉人们每天填进肚子里的食品是怎样加工而成的,揭开添加剂世界里那些不为消费者所知的“内幕”。安部司并没有犯法,他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添加剂使用方法、标准和用量,并且在产品标签上也做了明确标示。“ 但这样也抹不掉我的罪恶感。” 添加剂本身无所谓好坏,只要严格地遵照规定的标准,也根本不违法。 但是,安部司希望,在法律标准之外再加上另外一个标准——“良心标准”。安部司为什么会有忏悔感呢?他将生产奠基在不择手段的赚钱上,虽然不违背法律标准,却承受了巨大的道德煎熬,赚了钱,失了德,太不划算。推行道德和良心标准,也应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标准。

来源:大众网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