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已经建立起了集危机干预热线、专家会谈干预和有针对性的心理治疗于一体的自杀预防机构,给许多处于危机状态和需要干预的人提供了必要的帮助,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笔者在临床工作中也曾遇到过一些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来访(来电)者,有的在咨询与治疗中及时给予了干预,获得了帮助,而有的却末名地放弃了这样的机会,还有更多的人处于危机状态时不知求助何方。
从职业角度讲,心理卫生工作者在预防自杀工作中肩负的担子更重,因为自杀往往与各种心理障碍和重大心理挫折(伤害)事件有关,而完成自杀的预防不仅仅是心理卫生专业领域和政府机构就能完成的。因为,个体心理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且自杀的形式和环境也不尽相同。所以,预防自杀需要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才能有效预防,减少给社会造成的危害。
比如:在同样环境条件下生活,同样遭遇了严重生活事件,有的人从未动摇过生活的信念,而有的人却轻易选择了自杀。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这是一种与个体素质有关的行为倾向,称作“自杀的易感素质”。这种易感性除其它原因外,与个体的幼年成长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从小没有得到父母关爱的孩子,爱与自尊的需要就会受到压抑,长大成人后,很难建立起充分的自爱、自信与自尊。他们难以体验生活的快乐与幸福,遇到环境刺激时,就容易以消极和极端的方式去应对。因此,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是预防自杀的首要环节,是家庭和学校必须承担的责任。
良好的成长环境并不只是优裕的生活和学习条件,更重要的是和谐的亲子关系、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方式等。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教育的目的不是培养一批擅长考试而不会做事,尤其是不会处理学习压力、情感挫折和人际关系的青少年。
比如:有的家长竭尽一切努力,为孩子提供了优越的物质条件,孩子在学习上也是一帆风顺,经常受到父母、老师的夸奖和同学们的羡慕。但当遭遇一次重要考试的失利、一个要好同学(朋友)的离开或失恋、与同学或老师发生一次冲突等事件,他们往往不堪一击,心理极度脆弱,没有勇气去面对困难。有的会一撅不振,陷入自卑无助的漩涡;有的自暴自弃,踏上甘愿坠落的道路。因此,对青少年进行挫折和生命教育,培养他们自信、自爱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预防自杀的重要手段。
家庭和学校是社会系统的一个组织,而医疗卫生体系也是社会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医护人员既是公众健康的守护者,也是预防自杀的排头兵。
比如:在综合医院的门诊中,经常有因躯体或精神、神经症患者求医。无论是通科医生还是专科医生,应该了解什么样的症状和躯体疾病与自杀有密切关系;如何在第一时间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良好沟通和交流;什么情况下应该请求专业人员进行干预等。尤其是急救中心和医院急诊科的医护人员,在医疗救治的同时,正确评估病人的自杀风险显得更为重要。如果临床医生缺乏必要的心理学或精神病学知识,就会使一些需要求助的人错失干预和治疗的机会。因此,医护人员对高危人群的早期识别和治疗,是预防自杀的关键。
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体的独立性和自由度越来越大,每个人所接受和新信息、新情况越来越多,意味着个体对自身的责任也越来越重。而家庭、单位对个人的联系纽带不再像以前那样紧密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不停地增大,个体的社会支持逐渐减少。
比如:当一个人独自在外求学、求职,遇到失恋、失学、失业或其它生活挫折时,无法从单位、家庭和朋友那里获得支持、帮助,也寻找不到新的社会支持系统,就无法消除孤独和无助,这种隔离和孤立使得他们在遭遇危机后,很容易陷入孤立无援的局面。因此,建立和完善新的社会支持系统是预防自杀的基础。
在新形势下,社区应适时进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成立自助组织,提高扶弱济困救急活动的公众意识,尤其是要把那些处于贫困、孤独和流动的人群纳入进来;各类社会组织应该积极开展团体活动,使个体及时寻找和建立起新的社会关系,不断增强归属感;医疗和心理卫生机构应及时开通热线电话,提供援助服务,把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
无论我们在社会的哪个体系中,也无论我们的社会角色和职责是什么,只要我们能对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处于危机中的个体,多一份关心、少一些冷漠,多一些行动、少一些无知,就能减少一次危机的发生。
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来源: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