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又要到来了,食品卫生安全作为一个老话题,年年的关注度都很高。连日来,记者分别对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以及农村市场上的各类散装食品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发现,正如今年的宣传主题“消费与责任”一样,任何一种食品的卫生安全都和责任有关系,比如生产经营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自律,监管部门负有连带责任要全程监管,而消费者作为第三责任人要有举报和投诉的责任。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责任,食品卫生安全工程才能真正被提上日程。
校园周边小吃摊儿脏乱差
这几天,许多家长打来电话,希望通过本报呼吁有关部门关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给孩子们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随着各学校新学期的开学,呼和浩特市大多数小学校园周边那些卖各种各样小吃的流动摊点又多了起来。每到放学,许多孩子都围在小吃摊前吃零食,他们有端碗的、端杯的,一个个站在马路边吃得兴高采烈,还有一些中小学生拿着各种炸串儿、烤肠等食品边走边吃。
3月3日14时左右是孩子们上学的时间,在大学路小学门口,生意最火的是几个卖麻辣烫的小吃摊,周围围满了年龄不同的小学生。在现场,记者看到,小吃摊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锅和原料直接放在地上,过往的人群和车辆掀起的尘土毫无遮拦地落到了小吃上,而摊主一边忙着弄小吃一边找钱,再看看这些小学生,他们吃几口还要到涮锅里沾了一下汤料。在附中东巷东侧,一个边抽烟、边卖油炸食品的摊主忙得不亦乐乎,走近一看,这个小吃摊不光卖各种口味的油炸丸子,还卖珍珠奶茶;一个卖烘烤小吃的小吃摊前也是围满了学生,摊主拿着一个污渍斑斑的铲子正在翻炒着,还不时地招呼路过的其他学生。
记者通过走访发现,每天14时左右,在师大附中东巷,卖各种零食的商贩便在马路两边一字排开,炸臭豆腐的、卖煎饼的、卖烤肠的、烤鱿鱼的、炒牛筋面的……每个摊位跟前都围满了学生。记者仔细观察发现,这些流动食品摊的摊主在操作过程中都不戴手套和口罩,而且工作服也是脏兮兮的,大多数小摊贩是边收钱边制作小吃。另外,位于主干道或者繁华路段的学校门口流动小摊贩比较少,而位于小街巷的学校门口流动小摊贩就比较多,而且卫生状况很差。
流动摊点是这样,那么学校周边的小吃店、零食店的卫生状况又如何呢?3月1日,正是首府各小学开学的日子,记者分别对兴安南路、新建东街、石羊桥路等路段上一些小学附近的小吃店、零食店进行了暗访。无生产日期的袋装食品比较多,尤其以炸串、辣串居多,这些小食品包装精美不说,价格也低得令人吃惊,一毛钱就能买一袋,就多不超过五毛钱。随后,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学西巷,学生三五成群地在路上走着,不少人手里都拿着袋装的小食品边走边吃。记者和几个学生聊天后得知,他们吃的东西大多都是从小摊上或者是小卖店买来的,价格多在5毛钱左右。其中一个学生说她最爱吃铁板鱿鱼,几乎每天都要买,另一个学生抢着说牛板筋好吃。征得他们的同意后,记者看了一下这些零食,却看不出来是用什么东西做的,只是一打开包装袋辛辣的味道就扑鼻而来。有的学生的舌头还被这些零食染成了红色,但是他们说没有关系,过一会儿就褪掉了,还有几个学生把舌头伸出来互相比,看谁的颜色更红。
散装食品裸卖令人担心
散装食品种类繁多,食用方便,历来是消费者购买最多的食物之一。自2004年1月1日,卫生部制定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开始实行,《规范》对销售散装食品的卫生条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首府大多数超市、卖场和食品店已经在严格按此执行,但是也有些商店执行《规范》不尽如人意,致使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存在不少卫生安全隐患。
3月2日,记者在内蒙古维多利超市看到,散装熟肉都统一陈列在玻璃陈列柜中,销售熟肉的工作人员身着干净的工作服、戴着口罩和手套。在北京华联呼和浩特金太店记者发现,这里大部分散装熟肉放在了玻璃陈列柜中,部分促销的熟肉却裸放在通道中间的销售柜上,没有用玻璃陈列柜或者网罩等防蝇防尘设备,过往市民有的直接用手接触这些熟肉。当日下午,记者在新华西街一家大型超市看到,这里的熟食种类非常多,有熟肉、凉菜等,但是不少熟肉都裸露在空气中,而且没有加盖防尘罩或保鲜膜。还有些熟肉柜虽有防尘罩,但是却卷挂起来,形同虚设。另外,熟食区的不少工作人员虽然戴着口罩,却只捂住了嘴而没有遮住鼻子。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中小型超市销售的散装食品存在严重的卫生安全隐患,首先是二次污染严重。无遮盖敞卖现象突出,一些不用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普遍无遮盖,散装食品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容易滋生细菌,发生水分蒸发、干裂、油脂氧化、酸败等现象。其次是散装食品无标识或标识不全,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些超市里的散装水饺、汤圆、熟食等没有生产日期,摆了多久也没人知道,这不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还可能导致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另外是有的食品偷换概念、混淆视听,将要求注明的“生产日期”私自改为“包装日期”。使一些不新鲜、甚至过期的食品换个“马甲”便有了重新上柜的可能。还有就是内在质量差。
比如一袋500克的普通品牌水饺能卖到七八元,散装水饺售价却低至四五元,而同样重量的名牌水饺在市场上要卖到十二三元。事实上,这一差距是由水饺馅料的不同造成的。一些冷冻食品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一些劣质肉和蔬菜做原料,企图蒙骗消费者。为了加强水饺的口感,有的厂商往馅里添加大量味精,甚至超出正常标准的5~7倍,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根本无法鉴别。根据有关规定,熟肉销售人员应该戴干净的口罩和手套,不佩戴饰品;散装熟肉陈列应该用专用陈列柜或者网罩遮盖,以防来自外界的污染。
另外,记者在连日来的采访中发现,许多城乡接合部的街道两侧总摆放着各种各样散装食品在出售。在新华大街工人村附近,每天下午路边的商铺都会把饼干、麻花以及一些干果放到纸箱里摆到路边叫卖,食品上面没有任何防尘设施,马路上车来车往带起的灰尘很容易落在上面。还有一些卖莜面、卖馒头的摊贩,为了方便人们购买,干脆敞开蒸笼销售。记者发现,在一些农贸市场里,散装食品随意叫卖的现象更为严重,如糕点、速冻水饺、干果、熟食等的质量和卫生状况难以令人放心。
三无食品进农村
农村食品市场是整个食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范围广、人口多,加上农民消费群体食品卫生常识、自我保护意识等相对不足,更让农村食品市场隐患重重。
一瓶1.25升的鲜橙汁卖1元,一大包牛肉干卖0.8元,这样廉价的东西在农村的小商店里随处可见。劣质食品在城市没有生存空间,转而流向农村。记者日前在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天吉泰镇的一家综合商店看到,货架上摆放着很多包装简陋的饮料、饼干、麻花、山楂片、果冻等小食品。5毛钱一袋的“樱桃肉”、牛板筋(其实里边装的是被染成红色的豆制品),1元钱一瓶的饮料……或者没有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者已经过期。但是,前来购买的农民却看也不看就拿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一些农村的个体小店中,充斥着许多从没有听说过名字、包装简陋的食品,而且这些食品大多是“三无”产品。据了解,目前农村个体经营者的食品进货渠道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定期到城市食品批发市场采购,一种则是由流动的销售商上门推销。这样的进货模式和进货渠道给农村食品市场埋下了隐患,尤其是送货上门推销。一般来说,这些送上门推销的食品往往都是由一些不合格的家庭作坊生产出的不合格产品。农村小卖店进货标准多以低廉为主,是农村食品市场的通病。记者发现,所调查的小卖部均无进货记录,一些村里小饭店冰柜里的食品生熟混装现象严重。一名经营者这样介绍店里食品来源:大多数是从城里购进的,但麻花、油饼是自家做的,儿童吃的少数小食品、饮料是附近走村串巷的流动商贩不定期送来的,而糕点、巧克力饼干不好保管,只有在节前才购进一些,平时很少进货。
农民普遍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真假的能力。当记者询问什么是“三无”产品、能否识别出劣质食品时,绝大多数农民都一脸茫然。一个小卖部业主说出他的标准:“发霉的、长毛的、腐烂有味的就是坏的,不能吃。”
据介绍,随着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非法食品生产厂家将销售的目光转移到农村。价钱低,送货上门,大部分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差,购买食品时贪图便宜,加之农村地区的监管力度不大,致使大量的“三无”食品或者过期食品流入农村市场。
市场监管存在漏洞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副处长徐玉平接受了记者采访。
据他介绍,学校门前的小食品摊点,特别是售卖早点和零食的流动小摊点,绝大多数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无证无照经营,是取缔对象,各部门也曾经多次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但是收效甚微。主要原因是很多学生有这种需求,因此流动商贩有了存在的客观条件。另外,在整治过程中,对小商贩也缺少长效的治本措施,检查时一哄而散,卫生监督人员一走又一切照旧,即使实施处罚,由于小商贩具有流动性,往往很难执行。只能以规劝教育为主,违法经营屡禁不止,再加上卫生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承担工作任务繁重,很难对所有的中小学校每日进行巡回检查。
徐玉平指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要加强学生饮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卫生食品,最好在家用餐;二是学校和政府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用餐服务,保障他们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三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摊贩;四是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各相关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责任到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不仅是自治区也是全国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要想彻底解决,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而对于散装食品方面,徐玉平认为,超市不能让没有标示的散装产品入店。对于进店的产品,要增设防尘防蝇设备,并有专人看管,严禁用手触摸。销售熟食的售货员要戴口罩,严格执行产品的保质期,坚决销毁过期食品。对于街头散装食品的监管目前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能做的只是加大宣传,改变消费者的观念,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说起农村食品安全,徐玉平告诉记者,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既有农村特殊环境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原因,也有农村经济发展滞后、质量安全意识跟不上的因素。不少农民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买东西较多关注价格、颜色和分量,较少考虑是否会危害健康。食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匮乏,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使农村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然后是数量、口感,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虽然农村群众买东西也会“货比三家”,但往往是比价格、色泽、数量等,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以及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往往不重视或并不知道如何识别。大部分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有的农村离申诉、投诉地点远,往返费用再加上检测、鉴定费用较高,为了几元钱的食品,既耗钱又耗时,维权成本高,也是农村群众不愿维护权益的原因之一。
另外,农村地域广大,食品生产、经营户比较分散,而各监管部门由于人员、经费不足,执法人员要把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检查一遍,需要很长的时间,甚至有的边远山区可能一年都难去一次。还有一些农村处于两县或几县交界地段,情况复杂,往往成了监管空白。正是由于监管部门监管周期较长,对农村季节性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食品小贩,边远山区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户、餐饮店等监管不到位或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假劣食品“转战”农村市场。同时,部分农村小摊贩、小餐饮店的业主属于农村弱势群体,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还要考虑这部分农村群众的生存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往往又不能严格依法取缔或罚款。
而现行监管食品安全的部门和法律众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食品质量管理交叉规定;各行政执法部门多头管理,对于农村市场监管方面经常出现盲区,使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缺乏长期性和经常性,难以形成高压态势,同时在农村查处案件取证时也往往因为没有凭证和充足的证据而难以执行,使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得不到发现和应有的惩罚。
由于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对商品的认知水平低、品牌意识差,无法辨识食品质量优劣与真假。因此,重点应该放在转变农村消费者的意识、思维、观念上,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村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改变过去只重价格不重质量的消费观念和消费取向。通过深入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农民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让制假售假行为失去市场。
来源: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