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看病政府补贴10%门诊费
2007-06-19

  ■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通过购买、资源整合、改造等方式解决64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问题;

  ■2008年社区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元;

  ■对为不便或老年患者出诊、家庭服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昨日上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六个相关配套文件。

  张广宁要求,通过加快发展,力求在2009年7月前完成《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提出的任务。

  对于如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张广宁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公益性质,加大政府投入,切实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从2007年起,用两年时间,通过购买、资源整合、改造等方式解决64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问题。同时,对2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改造,使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建设标准。二是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2007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0元,2008年提高到每人每年25元。三是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对社区基本医疗的补偿机制。政府对广州市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时的医疗费给予10%的补助(不包括药费和超出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的医疗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行动不便或老年患者的要求提供上门出诊、设置家庭病床服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四是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备配置和更新的资金投入。用两年时间,使全市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达到配备标准。五是调整改革药品供应渠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药品实行集中采纳、统一配送、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用药采购体系。

  六是建立大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口帮扶关系。组织大型医院以就近为原则,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定点对口帮扶,逐步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要不断探索创新,及时研究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六个配套文件

  《广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资金安排方案》、《广州市城市居民社区卫生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意见》、《广州市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广州市城市社区基本医疗补助方案》、《广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经费安排方案》、《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实施方案》。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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