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障碍(转)
2006-03-17
        普通心理学认为人格就是个性,但实际上人格的含义更为广泛。它是以人的性格为核心,包括先天素质,受到家庭、学校教育、社会环境等心理的、社会的影响,并逐步形成的气质、能力、兴趣、受好、习惯和性格等心理特征的总和。
  人格障碍是指在没有认知过程障碍或智力缺陷的情况下人格明显偏离正常,又被称为“心理病态人格”。所谓没有认知过程障碍或智力缺陷的情况下的人格偏离是指在没有幻觉妄想、智力低下的情况下出现的情绪反应、动机和行为活动的异常。例如,一个人的抽象思维过分或畸形发展,就会变得过分理智,没有人情味,显得僵化、呆板。但人格正常与异常间的尺度是相对的,只能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取其大多数的模式比较而言。因此人格正常与否,有很大的人为标准。
  人格障碍是不伴有精神症状的人格适应缺陷,患者以固定的反应方式对环境刺激做出反应,在知觉和思维方面产生适应性功能缺陷,或增进自觉的痛苦,其行为倾向的组成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社会都是不被允许的、不得体的。
  人格障碍往往是片面、偏激和形式化的产物。人格障碍患者往往难以正确估价社会对自己的要求,及自身应当采取的行为方式,难以对周围环境作出恰当的反应;难以正确地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常和周围的人发生冲突;对工作缺乏责任心,玩忽职守,甚至超越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做出违法或扰乱他人、危害社会的行为。
  
  有些人把人格障碍看作是精神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严格意义上的人格障碍,是介于正常人和精神病之间的行为特征,即患者既不是“正常人”,又不能算是“精神病”。但由于某些类型的人格障碍似乎于一些精神疾病的发生有一定联系,而某些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的早期可有人格方面的改变,因此人格障碍也应是精神病学研究的课题。
  
  人格障碍的种类及其表现有:
  (1)偏执型人格:这种人敏感多疑,心胸狭窄,对谁都不信任,无同情心,傲慢,妒嫉心强,看问题主观片面,同时又自我估计过高,对于工作上的不顺利、事业上的挫折和失败,从不反省自己有何缺点与过失,而总是归咎于别人有意与他作对所致。他们习惯于将功劳归于自己,将错误推给别人,听不进任何批评意见,总感到受人欺负,别人对他不忠实。为了个人利益,他们到处申诉,甚至写控告信,有不达到目的决不罢休的坚强意志。
  (2)分裂型人格:这种人行为怪僻而偏执,为人孤独,不合群。对人缺乏起码的温和与爱心,没有知心朋友,没有社会往来,别人对他的评价毫无感触。他们沉默好静,与世无争,对任何事情均兴味索然。但一般尚能认知现实。有繁多的白日梦或幻想,但一般未脱离现实。他们在表达攻击或仇恨上显得无力,在面对紧张情况或灾难时,显得漠不关心,无动于衷。
  (3)癔症型人格(表演型人格障碍):这种人好感情用事,表面上显得热情、讨人喜欢,但缺乏真诚,易变而幼稚。行为特点是自吹自擂,装腔作势。他们希望自己的言行能引起他人的关注,虚荣心强,自我中心,自我放纵,常对区区小事情绪反应过于强烈,有时无端发脾气。他们的要求特别多,依赖性强,总希望得到别人的照顾,而很少为别人着想。他们的生活,有时就如戏剧一般,寻求刺激,暗示性强。
  (4)强迫型人格:他们过分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常,举止是否恰当,因此表现得特别死板。如走路时有数路旁电线杆的习惯,锁上门后反复查看。他们疑虑过分,自信心不足,总有一种不完善之感,过分谨慎小心,遇事循规蹈矩,墨守成规,很少标新立异或独创。由于他们事事都追求尽善尽美和完整精确,因此,不论做什么事都要反复检查核对、怕出差错。他们还常要求别人根据自己的思维方式和习惯行事,有时妨碍他人的自由。
  (5)边缘型人格:以反复无常的情绪变化和行为不稳定为主要特点。这种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常发怒闹脾气。他们一会儿可以跟人好得不得了,一会儿则翻脸不认人。因此,常与周围人发生矛盾,以致人际关系紧张。他们时而情绪反常,时而恢复正常。常做出一些冲动行为,无法预料的破坏行为。他们不能正确地对待自己、判断自己,常感到孤独、抑郁及害怕独处。他们的不少行为类似于精神病的早期表现。
  (6)反社会型人格:其最明显的行为特征是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妨碍了公众利益,不负责任,撒谎、欺骗、伤害他人则习以为常,在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之后,缺乏内疚、罪责感,也无羞耻之心,却强词夺理,为自己的错误辩解。对人冷酷、粗暴、不诚实。有时挑起事端,斗殴、攻击别人。他们不能吸取教训,包括惩罚在内,都难以悔改。他们的智力一般正常,不少人表现得有见识、有才能,能赢得别人的好感和信任。在一个集体中他们人数极少,但危害性极大。
  (7)暴发型人格:这种人情绪极不稳定,易激惹,好争吵,常为小事暴跳如雷,不可自控,甚至对人使用暴力攻击。
  (8)依赖型人格:主要特点是极度依赖他人。他们虽然有较好的工作能力,但由于缺乏自信心,缺乏独立能力,遇事没有主见,事事依赖别人。自以为愚笨,对别人的意见从不反驳,对长辈和上级驯如绵羊,对配偶也是百依百顺。生活中的大事,比如选择职业、找对象等,总是依靠别人来替他作出决策或指出方向。
  (9)自恋型人格:这种人主要表现为过份地自我关心、自夸自尊。比如自以为是了不起的人物,夸大自己的成就、能力与外貌。往往想入非非,沉湎于幻想之中。平时好出风头,喜欢得到别人的注意和称赞。不能接受别人的建议和批评,从不考虑别人的利益,要求别人都按自己的意愿去做,不择手段地占别人的便宜,从不考虑对自己名声有何影响。对人对事不能辩证地看,不是将人说得好似一朵花,就是将人说得一无是处。不能替别人着想,不理解别人的难处和苦衷。
  (10)环性人格:其特点是好交往,富有同情心,多动而少幻想,对外界事物兴趣广泛,有时开朗热情、思维敏捷、积极进取、喜悦乐观,有时则郁郁寡欢、情绪消沉。环性人格者可无端地突然抑郁或兴高采烈,历时数日至数周不等。很多躁狂抑郁症病人具有这种环性人格特证,而且此种人格易患躁狂抑郁症。
  (11)焦虑性人格:特点是懦弱胆怯,这种人一般从童年起就表现胆小、怕事,易惊恐,敏感怕羞,对任何事都表现惴惴不安,在新的情况下易发生焦虑反应,这种人易患焦虑症
  (12)攻击性人格:特点是情绪高度不稳定,极易产生兴奋和冲动,办事处世鲁莽,缺乏自制自控能力,稍有不顺便大打出手,不计后果。患者心理发育不成熟,判断分析能力差,容易被人挑唆怂恿,对他人和社会表现出敌意、攻击和破坏行为。
  (13)回避型人格:特点是行为退缩、心理自卑,面对挑战多采取回避态度或无能应付。不敢深入到自己心灵的内部去,他们的回避带有强迫性、盲目性和非理智性等特点。
  (14):。
  以上是各种人格障碍的表现特征,可供在识别诊病时参考。
  
  人格障碍种类较多,表现各异,但各种类型都有一些共同特点。
  ( 1)一般始于青春期:人格障碍一般在少年或更早发生。人格障碍的特征往往从儿童期初露端倪,到青春期变得显著,直至晚年始趋向缓和。但由于年龄越小,人格的可塑性越大,一般青春期以前出现的特殊反应不能轻易诊断为人格障碍。
  (2)他们都有紊乱不定的心理特点和难以相处的人际关系:这是各类人格障碍最主要的行为特征。不论主动或被动,他们多表现为偏执、怀疑他人、被动或主动地侵犯他人等,给他人造成极大的麻烦甚至带来祸害。
  (3)他们把遇到的任何困难都归咎于命运或别人的过错:多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或需要改正什么,也不去积极改进,不主动地适应环境。他们常将社会或外界的一切看成是荒谬的,不该如此。
  (4)他们认为自己对别人无任何责任:他们总把自己的想法放于首位,而不管他人的心情和态度。似乎是别人应该怎样,但自己没有约束,想怎样就怎样。如对不道德的行为无罪恶感,伤害别人不后悔,并对自己的所做所为都能做出自以为是的辩护。
  (5)他们走到哪里,就把自己的猜疑、仇视和固有的看法带到哪里:嫉妒心极强,思维意识狭隘片面、不易改变。新的环境、新的气氛、新的人际关系都不能改变其行为特点。
  (6)他们的行为后果常伤及别人,危害社会,而他们自己却泰然自若。
  (7)否认自己的人格障碍。对自己的怪癖和不良行为无自知之明,不去主动寻找一个参照系然后与自己的行为比较并反思。总是由别人的埋怨或先发使他们的不良行为得以暴露,而不是他们自己感到有什么病痛,心情不安。
  (8)一般都没有长远的规划。也没有为长远目标安排、调整今日行为的意识。
  人格障碍的行为问题表现程度不同,最轻者可以完全正常地生活,只有与他们接触较多的人才会发现他的怪僻,觉得他们无事生非,难以相处。严重者事事都违反社会习俗,难以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
  
  人格障碍者可以有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者为最多。同一性质的屡次犯罪,罪行特别残酷或情节恶劣的犯人中,有约1/3的人属于此类型的人格障碍。但是,人格障碍与正常犯罪是不能等同的;罪犯的犯罪,归根结底是为了取得所需要的东西,他们的犯罪活动始终贯彻这一明确目的,而人格障碍者的违纪或犯罪行为一般不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其动机模糊,很难说有什么目的,他们为何选择了这种危害行为,往往不为人所理解,有时他们甚至否认有什么特殊的企图驱使他们犯罪,只是由于一时冲动所致;罪犯通常是尽可能不伤害自己,而病态人格者使他人受到伤害,同时也使他们本人陷于耻辱和痛苦境地,一般罪犯不少见凶杀等重大罪行,但典型的人格障碍者似乎少有重大罪行。
  
  病因
  人格障碍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大量的研究资料和临床实践表明,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等方面因素都会对人格的形成产生影响。目前一般认为,人格障碍是在大脑先天性缺陷的基础上,遭受环境有害因素(特别是心理-社会因素)的影响形成的。生物因素是形成人格障碍的原因之一,但可能不是主要的。
  (1)生物遗传因素:根据对人格障碍者的家谱调查、双生子调查以及染色体调查认为遗传与人格障碍有关。人格障碍患者亲属中人格障碍的发生率与血缘关系的远近成正比。即使被收养人很早与亲生父母分开,亲生父母有人格障碍的,被收养子女有病态人格的比率也较高。
  (2)神经系统发育因素:神经系统疾病如脑炎、颞叶癫痫及脑外伤等可为人格障碍促发因素。人格障碍患者皮肤电反应活动程度比非人格障碍者低,对静态和紧张刺激的自主反应程度也比正常人低。人格障碍者缺乏预期的焦虑,因此不容易从经验中吸取教训。
  (3)童年期精神创伤和不合理教养:婴幼儿时期母爱的剥夺、父母离婚、家庭感情破裂、长辈过分溺爱、不合理的教育常是人格障碍形成的重要原因。而有些家长酗酒、违法乱纪、道德败坏,常给幼小心灵以严重的影响,对孩子的个性发展带来巨大危害。儿童时期的不合理教养也可导致人格的病态发展。儿童大脑有很大的可塑性,一些不良倾向经过正常的教育可以消除,如家长听之任之不加管教,发展下去就可出现行为障碍。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和态度直接对孩子产生影响。曾发现有的母亲无意识地放任孩子说谎、做坏事,招致孩子后来人格的不稳定和混乱。
  (4)社会因素:人格障碍在西方国家或战乱国家和地区较为多见,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家庭结构不稳定,离婚率高,弃婴私生子多,犯罪案件比比皆是,社会风气恶劣,黄色书刊及色情影视的影响。社会的混乱会影响社会规范的形成和稳定,让许多孩子无所适从。
  总之,人格障碍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它们可能综合地起着作用。个体人格一旦形成,往往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要改变并非易事,但通过加强自我调节和进行各种治疗(包括环境适应能力训练、就业及行为方式指导、人际关系调整等),人格障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纠正。
  
  人格障碍与家庭因素关系
  家庭环境是儿童最初的社会天地,它对儿童早期个性的形成起到重要的作用,它通过家庭的经济状态、文化素质、宗教信仰以及家庭成员的言行、表情和动作等方面,影响到儿童个性的形成和发展。
  儿童时期,人格还未形成,由于家庭教育不当或父母离异、死亡等不幸之事,对儿童人格的形成产生不良的影响。如父母或祖父母对孩子的过分溺爱,过度地保护的纵容,会使儿童形成人格幼稚和神经质,孩子可能变得极为自私,不知助人,自我中心,认为一切都不合己意,而性情暴躁,易发脾气或情感脆弱。对儿童管教过严则会形成畏惧、胆小怕事、依赖、缺乏自信心,或对抗、粗暴及违拗等特点,若从小生活在极不和睦的家庭中,常被打骂,常看到父母争吵、斗殴,或被父母遗弃等,都会使孩子的人格变得冷酷无情、脾气暴躁、好斗或者变得胆小、畏缩、消沉,不知互助互爱,无同情心,且会象父母样粗暴地对待别人,以发泄自己的积愤,可能无故打人或破坏东西。如任其发展下去,可形成人格缺陷,从而影响其前途,同时也使社会受损。另外,父母教养态度无常或不一致,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孩子难以形成明确的是非观念。其他不良的家庭影响,如父母教育方法不一致,父母的不良榜样,父母分居或离婚,寄居他家,孩子自身的畸形或伤残等,均可能对其个性、心理发育等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而采取民主方式的管教,形成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家庭气氛,可使孩子形成热情、直爽、独立、合作、社会行为适应良好的个性特征。
  家庭对青少年行为、品德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响,应加强家庭心理生理教育,重视家庭内部亲子间情感与言语方面的交流,协调家庭的亲密性和家庭的适应能力,促使其性格向正常健康的方向发展。总之,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个性形成、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
  
  鉴别诊断
  假性人格障碍又称假性病态人格、类病态人格,指的是脑器质性疾病所致的人格改变,例如脑炎、脑外伤、脑动脉硬化症、癫痫、老年性病呆时发生的类似病态人格的状态。除人格和行为改变外,这类病人大多伴有智能障碍以及神经系统体征。而真性病态人格目前不能证明有大脑组织结构上的改变,早年已开始发展,智力良好,一旦有了障碍则不易改变。假性病态人格的另一特点是与患病前人格表现迥然不同,好似变了一个人似的,这也是与真性病态人格的主要区别点。
  有些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经治疗后缓解不全,可表现为人格改变,亦属于假性人格障碍。
  
  精神病患者病前可能出现某些性格或行为的变化,类似于人格障碍表现,比如强迫性神经症与强迫型人格障碍,精神分裂症与分裂型人格障碍等,有时相应两方的区别是困难的。下面将精神病中常见的神经症、躁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所致人格改变与人格障碍的区别简单作一介绍。
  (1)神经症
  大多数神经症是在人格已形成后发展起来的;而人格障碍一般从早年开始,恒定顽固,难以改变,在强烈的精神刺激下可以发生相应的神经症。神经症病人能体验到自己的痛苦,而人格障碍者对其人格偏离正常缺乏自知。神经症病人环境适应能力尚可,而人格障碍者一般社会适应不良。
  (2)躁狂抑郁症
  轻型或不典型躁狂症可以主要表现为易激动、好挑剔、惹事生非,无理取闹,攻击或侵犯他人等行为异常,如果既往情况不详,往往误诊为人格障碍。但仔细观察还可发现情感高涨、言语动作增多、兴奋性强等基本症状,如结合病史及病人以前的性格特征不难区别。
  (3)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早期可表现为人格和行为的改变,如劳动纪律松懈、情绪不稳、态度恶劣、学习工作效率下降、越轨行为等,易与人格障碍混淆。但精神分裂症还同时伴有不适当的情感反应以及思维活动的异常,且精神分裂症发病以前,一般没有明显的社会适应不良。
  精神分裂症缓解不全可遗留人格缺陷,但除人格改变外,情感、思维、意志方面也有障碍,他们往往缺乏自发性和自然性,这是人格障碍所不具备的。
  轻型或处于静止状态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可误诊为偏执型人格障碍,但后者主要表现在过分敏感的基础上对日常事物和人际关系的误解,从而产生一定的牵连,不脱离现实,一般不发生幻觉、妄想,可与精神分裂症进行区别。
  
  人格障碍的自我防治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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