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生产与监管的混乱与缺失已是“病入膏肓”,靠事后的救火只能解一时之急,难去根本之痛。“前车之鉴”为何没能成为郑筱萸案的“后事之师”?接二连三的药害,让人们把矛头直指药品监管部门。如何解决药品监管漏洞?如何让更多的人不被不良药品所荼毒?整个社会都在思考。
制售假药问题在我国由来已久。由于打击力度不够,在高额利润驱使下,犯罪分子有恃无恐,甚至连拥有“国药准字”批号的正规药厂也铤而走险。“齐二药”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在假药不断出厂的过程中,人们不禁对药监部门提出了质疑,监管部门尽责了吗?药监部门作为药品质量的“把关人”,事前监管是最重要的,他们监管了吗?药监部门又是药品质量和安全的最后担保者,这最后一道关他们把好了吗?接二连三的药害让药监部门和“国药准字”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很少听到药监部门在现场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或监督抽查中,严令企业消除隐患的报道……似乎他们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了利益方面。国家药监局多位官员因滥批新药被拘、西安药监部门公开向药商索要红包遭中纪委查办就是例子。当药监部门漠视职责,公众的健康还能靠谁?类似的悲剧还能不重演?
从“齐二药”事件到到欣弗事件,再联想到注射“假疫苗”死人事件、假药劣药泛滥,每遇事发,药监部门都要层层下发《紧急通知》,各级相关部门和领导都有要忙乎上一阵子,再进行一次“大检查”就完事了,却没有人从事件本身跳出来深挖内在的原因,制定完善相应政策,从根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这暴露出我国药品监管体系存在很大漏洞,药品安全涉及药品生产、销售、流通以及使用后的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导致药品安全问题的产生。
警钟为谁再次而鸣
2006 年 6 月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挂牌,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更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反应不可谓不迅速,措施不可谓不坚决。然而,“欣弗”事件为何还是不尴不尬地暴露了出来呢?
无怪乎评论者对药监部门,抨击其监管不力的有之,讽刺其为“事后诸葛亮”、“消防队员”的亦有之。“欣弗”事件,不仅为药监部门再次敲响了警钟,更为我国目前的药品市场又一次敲响了警钟……
药品安全要杜绝“锣鼓效应”
公众眼光都投向了“不良药品追查”、“事件进程和人员伤亡”。尽管有关责任人会受到行政批评,可是,这种由事故引发的沉痛教训却会被行政批评掩盖,容易在热闹中受到遗忘和轻视。
这就是“监管锣鼓效应”,药监局、药厂、卫生部门行政长官等该到场的都到场了,大家围绕药检的重要性、前瞻性和必要性论述交流,可就是很难见到“药检程序”这个“质量主角”粉墨登场。“药品质量监管”这出戏,终成为只有锣鼓而没有主角的失败演出。
药品监管机制为何屡“卡壳”
众所周知,药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药厂生产出药品是要经过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层层把关、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出厂、临床使用,这其中只要一个环节不合要求,良药都有可能变为毒药。但令人恐怖的是,假药从购进原材料到生产销售却一路畅行无阻,这让人担心还有多少药品要让患者以生命试药后才能发现问题。这不得不让我们质疑:监管机制为何屡出漏洞?
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