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防组浴火重生
5 月 11 日 ,有媒体报道称牙防组曾接受宝洁公司 1000 万元的捐赠,宝洁公司随后辟谣,强调捐款对象是牙防基金会而非牙防组,且该笔捐款与牙膏认证毫无关系。
5 月 16 日 ,《京华时报》披露,牙防基金会 2005 年度财务报告显示,该基金会用于工资福利及办公的支出占了总支出的 73.42% 。而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性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只应占总支出 10% 以下。牙防基金会支出比例与法规规定相差巨大,呈严重倒挂之势。
5 月 22 日 ,该报进一步报道称,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审计处已将《关于全国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上交卫生部,牙防组财务问题初步查明:从 2002 年到 2005 年,违规认证获取的利益至少 218.5 万元;牙防组违规借用牙防基金会的账户,进行了诸多违规操作;牙防组成员,特别是领导层从牙防组获取了大量个人收益。
2005 年 6 月,一则指责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且标准不公开,不透明”的报道引起了清华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公益网主编李刚的注意。他在调查后向认证监督委进行投诉,未获回复,又于 2005 年 9 月提起诉讼,认为牙防组并不具有口腔保健品认证的资格。
2006 年 8 月 22 日 ,法院驳回了李刚的起诉,但随后向认证监督委和卫生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对牙防组认证活动进行审查。
2006 年 11 月 14 日 ,两部委共同叫停牙防组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2007 年 4 月 30 日 ,卫生部发出公告,宣布撤销牙防组。
而到了 2007 年 4 月 30 日 ,在撤销牙防组的同时,卫生部宣布将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是否还要有“眼防组”?
“许多病都要防治,如果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卫生部要设眼防处、艾防处等数不清的正处级单位?这样下去,作为政府机构的卫生部下面要有多少单位要有多少编制?”经济学家梁小民发出这样的疑问。他认为,在“放”和“收”之间,还有一条中间道路,那就是允许非政府组织 (NGO) 存在。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NGO 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认为,认证机构要保证不偏不倚的地位与态度,必须具有独立性和中立性,“但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认证机构中,大部分是官办民间组织,尤其是以‘中国’打头的。在省级的协会里,甚至很多地方 100% 都是官办的。这使得独立性中立性难以保证。”
贾西津因此建议,要让认证机构真正独立起来,必须产权清晰,责权明确。
北京理工大学 胡星斗教授则认为,认证机构可以两种方式进行改革;一是成为真正的 NGO ,但前提是它必须是非政府的,非赢利性的,独立自治的,能自负盈亏的组织;第二种方式,就是完全商业化运作,在政府监督及市场压力下确立行业自律规范,严厉惩罚违规违法者。 ISO9000 、 ISO14000 、 SA8000 等国际标准认证都是商业化运作,但具有很高的公信力。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认证机构都要与政府脱钩,明晰产权。决不能像现在这样打着政府的旗号、利用政府的资源却进行商业化运作,这样既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来源:网络报—中国民营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