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2008年普及农村合作医疗制
2006-03-13
  文件: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乡村医生实行补助制度。

  点评: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是应当的,必须让乡村医生得到基本的报酬,因为他们在政府预防地方常见病上发挥着重大作用。

  农民医疗中最大的问题是大病的报销问题,千元左右的医药费不足以使农民倾家荡产,而动辄上万元的医药费才是农民最大的负担,政府还是应当提高农民的医疗费报销标准。而且中央对农村医疗的投入,必须有保障制度,使保障落实到农民身上。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