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观望态度 折射见死必救失灵
2007-04-06

近日,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要求,医院对急诊患者要施行“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对此,医生们有怎样的看法呢?根据医生专业网站丁香园的最新调查,在1341名受访者中,18%的医生明确表示反对这样的提法;6%的医生则明确表示支持这样的要求,并且愿意在行医中实践上述原则,即使自己垫付医药费也在所不惜;剩下的大多数则是

  持“观望”态度,有条件分情况地尽到自己救死扶伤的天职。(据4月5日《中国青年报》)

  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危重病者得到及时的抢救医治而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服务,是政府应尽之责。公共产品的特殊属性,也决定了此类产品只能由政府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对急诊患者施行紧急救治,以最有效地保护其生命安全,是医院的公共产品属性最为重要的部分。但是,医疗服务行业“市场化”后,市场机制无法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造成医院“见死必救”原则的市场失灵。

  见死不救悲剧的频繁发生,与公立医院的公共产品属性格格不入,也令公众普遍不满,于是,政府部门试图通过行政命令进行干预,但是,对于“先抢救后缴费”的行政规定仅仅6%的医生明确支持并愿意付诸实施,另外18%的医生明确表示反对,绝大多数的医生则持“观望”态度。如果是这样,寄寓着政府期望和民众诉求的“拒绝杜绝见死不救行为”的政令,在实施过程中又可能被大打折扣。在此问题上的政府失灵在所难免。

  出现这样的结果,原因在于政府干预的手段不是采取政策引导的方式,而是习惯性地进行“行政压制”,要求医院“无条件地”先抢救后缴费。“行政压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在医疗卫生服务已经高度“市场化”之后,如果医生的人道主义行为“出力又出钱”,那么来自上级的“行政压制”必然招致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医生的抵制和逃避。

  新的医疗体制改革方案正在酝酿,为杜绝医院见死不救现象的发生,我们期待新的方案能够强化医院的公共产品属性,避免出现“见死必救”原则的市场失灵局面。而在新的方案实施并取得成效之前,政府对于见死不救的干预措施,不能仅仅停留在“行政强制”的层面,而要通过政策引导,使“见死必救”成为医院和医生自主自觉的行为。也就是说,政府要采取具体的经费保障措施,使医生只是救死扶伤这一公共服务的实施者,而不应成为其成本的承担者。

来源:信息时报

相关报道:

医生观望先抢救后收钱规定

根据医生专业网站丁香园的最新调查,在1341名受访者中,18%的医生明确表示反对这样的提法,他们认为,必须先收费或者先收一部分费用才能提供医疗服务,否则,一旦患者欠钱逃跑,将直接带给自己经济损失;6%的医生则明确表示支持这样的要求,并且愿意在行医中实践上述原则,即使自己垫付医药费也在所不惜;剩下的大多数则是持“观望”态度,有条件分情况地尽到自己救死扶伤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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