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观望先抢救后收钱规定
2007-04-05

近日,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要求,医院对急诊患者要施行“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此番表态引起舆论强烈关注,那么,医生们又有怎样的看法呢?

  根据医生专业网站丁香园的最新调查,在1341名受访者中,18%的医生明确表示反对这样的提法,他们认为,必须先收费或者先收一部分费用才能提供医疗服务,否则,一旦患者欠钱逃跑,将直接带给自己经济损失;6%的医生则明确表示支持这样的要求,并且愿意在行医中实践上述原则,即使自己垫付医药费也在所不惜;剩下的大多数则是持“观望”态度,有条件分情况地尽到自己救死扶伤的天职。马晓伟在此前强调说,医院不能以欠费严重作为拒绝救治病人的理由,“医疗机构应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

  不过,医生们却无法等待遥不可期的“妥善解决”,他们必须考虑更实际的需要。一位受访医生表示,他所在医院规定,如果患者没有交钱就偷偷逃跑,那么将由当值医生和护士填补亏欠的款项。“这势必影响医生的判断,毕竟谁也不想忙活半天还倒贴钱。”据了解,这种规定在大多数医院都存在,而倒贴钱的例子也并不鲜见。

  一位年轻医生说,有一次,他的病人丢下8000元的欠条就人间蒸发了,而他每个月的收入还不到3000元。最后是科里出面把大部分的账给平了。他从此再也不敢“热血澎湃”了,不然这个科室就容不下他了。

  不少医生提到,在比较成熟的环境里,医生确实是应该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但这不应该让医生“出力又出钱”。有人还提出,我国应该学习欧美国家的某些做法,比如医院利用善款来弥补费用上的损失,再比如政府设置专门的救助款项。

来源:中国青年报

相关报道:

先抢救后缴费,生命高于一切

2007年医院管理年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29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卫生部在会上确定,今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在继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把整顿和改善医疗执业环境、和谐医患关系作为重点,其中“及时救治急诊抢救的患者”就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强调:“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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