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消费者在食品和健康消费领域最担心什么?通过近2万名消费者参与投票,得出2007年3·15年度食品·健康消费领域消费者的十大担心,这十大担心,也应该是我国政府部门、生产企业今后工作的着力点。
担心一:药价高、看病贵
担心指数:91.2%
点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度有望解决药价贵问题
自1998年2月7日以来,国家发改委进行了第21次药品限价。但21道降价令依然难以撼动高高在上的药价,反而形成了“药品降价——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厂停产——降价药改头换面变新药重新审批后再高价上市——药品降价变成了涨价”的怪圈。药价高、看病贵依然是老百姓心头的痛。
这一情况,可能在今后有所改观。针对大家关心的国家发改委将如何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看病贵、药价高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郭剑英副处长近日透露:国家发改委近期将从八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推动药价高、看病贵问题的解决,包括对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全面调整;医院销售药品加价率控制在15%;对政府定价药品试行核定出厂价格;对市场调节价药品推行外包装印价格;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干预等八项措施。
其他有关部门也在积极考虑对策,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在今年2月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卫生部正在考虑出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列出一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列入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这样就能够避免目前降价药品在市场上消失的现象。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有关专家的调研情况看,如果确定了300-400种基本药物,就能够满足临床上将近21%左右的使用,较大幅度地减少群众为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担心二:食品质量差
担心指数:88.1%
点评:食品质量差、合格率低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我国食品药品生产和消费总体水平不高,而新的安全课题又不断出现。集中整治和监管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一共对48种食品进行了国家产品质量抽查,记者统计后发现,共有12种食品的合格率在75%以下,8种产品的合格率低于七成,食品质量低、合格率差的情况可见一斑。
无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2006年31个城市食品放心工程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有六成以上的消费者对当前食品安全表示担忧。
这一情况,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国家将重点开展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食品质量差、合格率低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担心三:对问题食品处罚力度太轻
担心指数:87.9%
点评:针对食品投诉金额小但涉及面广的状况,应尽快设立最低赔偿标准
辽宁的马先生了投诉一瓶变质的茶饮料打了5个长途电话,结果厂家只是答应送一瓶价值3元钱的同样饮料,回想自己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马先生深感无奈。对于消费者的不满,某大型食品公司的公关负责人就此问题回复记者说:“公司方面认为应该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来考虑消费者的真实损失。”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对此解释说,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只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大量小额投诉的成本远远大于获得的赔偿,消费者受到损害,在申诉解决的过程中要花费很多的财力、物力和精力,消费者往往觉得不值得,高额维权成本让大多数受害消费者自认倒霉,这在客观上纵容了不法企业。
担心四:遭遇问题食品取证难
担心指数:85.3%
点评:应立法对此类问题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企业来证明自己产品没有问题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和法制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买到假冒或问题食品后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但是,在索赔过程中,他们受到了开启不检和检测费较高两大问题的困扰。
开启不检是所有食品检测机构的规定,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办公室的周主任向本报记者解释说:“开瓶不检,确实是我们的规定。因为如果来送检的酒水饮料或食品包装已经开启,我们就没法判断其中的产品是否是原厂生产,或者在开封后是否受到污染。所以,我们无法对已经开启的产品出具检测报告。”
但开启不检的规定难坏了消费者。多数食品都是密封在包装之中的,不打开包装,就不会发现食品变质,而打开了包装,又无法进行鉴定。检测费用高也让消费者望而却步。检测一瓶白酒是否合格,需要近1000元。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担心五:遭遇问题食品索赔难
担心指数:83%
点评:国家应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预警制度
“苏丹红”并非食品添加剂,而是一种有毒的工业染料。我国从未批准将“苏丹红”染剂用于食品生产。但是,食品生产企业和个人违规在食品中非法加入的事例却屡禁不绝。从两年前的涉红烤鸡腿、涉红油辣椒到去年的红心鸭蛋事件,直到今年1月18日质检总局最新公布的检测结果显示,57种散装辣椒制品中,60%的产品检出苏丹红。类似的情况还有含禁用药物多宝鱼、桂花鱼事件、陈化粮黄酒事件。
执法人士介绍,销售含有“苏丹红”的食品,违反了国家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理论上讲消费者具有索赔权。但是,消费者向经营者索赔会有一定困难。首先,消费者要证明曾经消费过该类问题产品;其次,还要有证据证明消费者的身体受到的损害是由于食用了此产品而直接引起的,需要消费者到有关部门进行鉴定、检查。
而实际上,不可能今天吃了“苏丹红”,明天就检测出对身体造成危害。所以,根本拿不出索赔的证据。更让消费者担心的是,现在检查不出问题,将来出了问题怎么办?
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预警制度以及危机处理制度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
担心六:虚假医药保健品广告
担心指数:82.7%
点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者将被严惩
虚假违法医药广告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是人民群众十分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有数据表明,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问题已经十分严重:2006年1月到8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监测了250份报纸发布的药品广告11564次,违法率91%。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监测了40家电视台(频道)播出的药品电视广告26237次、医疗器械电视广告1283次,违法广告分别占72%和80%。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提供的信息,由于虚假医药广告、误导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
据此,国家工商总局和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通知,从2006年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暂停刊登包含性病、癌症、无痛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随后,由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的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赴各地,检查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情况。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屈建民司长表示,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落实虚假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广告信用监管制度、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等广告监管制度,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对负有责任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对符合追诉标准,已涉嫌虚假广告罪的,要坚决按照规定移送司法机关。
担心七:保健食品暗加药物成分
担心指数:81.9%
点评:查看批号,正确选择和食用保健食品
最近一年,卫生部以“卫监督发”文件的形式,连续发出了9个紧急通知,撤消了70种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但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的情况仍屡禁不绝。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市场监测中心主任王珏先生说,一些不法企业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突出产品的功能效果,迎合消费者“见效快”的需求,使消费者觉得某种保健品功能显著。目前添加违禁药品较为严重的六大类保健品包括:在生产调节血糖保健品时加入降糖药;在生产减肥保健品时添加兴奋类药物;在生产抗疲劳保健品时混入伟哥成分;在生产改善睡眠保健品时添加安定药物;在生产增高类保健品时掺进激素;在生产免疫调节保健品时添加一些中枢食欲抑制剂。
此类情况屡禁不绝的原因在于,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产品审批和广告审批,卫生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部门监督抽验依据标准只检查与该产品相关的质量控制项目,不涉及是否会有药品成分;药品检验部门又不具有对食品检验的依据,这就给了不法分子钻监督执法盲区的机会。
对于消费者来说,正确选择和食用保健食品时应注意几点: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天蓝色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有国食健字××号,卫食健字××号两种形式),“国食健字”号可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确认,“卫食健字”号可以到卫生部网站查询确认。
担心八:发生食物中毒
担心指数:80.4%
点评:食物中毒是我国头号食品安全问题
2006年第三、四季度,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96起,中毒11720人,死亡132人。而这一数据可能无法显示我国食物中毒的真实情况,著名的营养与食品安全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介绍说,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发达国家食源性疾病的漏报率在90%以上,而发展中国家则为95%以上。以此推论,我国目前掌握的食物中毒数据仅为实际发生的食源性疾病的“冰山一角”。中国每年夏秋季发病高峰的时候,大概有2万—3万人发生食物中毒,微生物引发的食源性疾病才是中国头号食品安全问题。
据统计,集体食堂、宾馆、饭店等餐饮单位占食物中毒责任单位的60%以上。在中国流行的食源性疾病中,微生物食物中毒居首位。导致食物中毒的主要是动物性食品,其中肉类和水产品是高危食品,肉及肉制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占20%,水产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占10%。中国食源性疾病暴发的特点多为集体聚餐暴发,原料污染或变质以及储存和加工不当是主要原因。
在我国,食物中毒暴发有两大特点:一是原料污染或变质、原料储存和加工不当导致的集体聚餐暴发。二是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污染肉和肉制品、水产品导致的疾病暴发。据监测,我国每年至少有3亿人发生食源性疾病。其中,由沙门氏菌污染肉和肉制品导致的发病率最高,约占97%;副溶血性弧菌污染水产品导致的发病率为2.5%。
陈君石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中国最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瘦肉精,也不是农药添加剂,而是由致病性因素引起的食物疾病,也就是“食物中毒”。
担心九:食物致癌致畸
担心指数:79.6%
点评:不必过度恐慌
在过去的2006年,许多媒体报道称“红心鸭蛋”中含苏丹红IV,可致癌;而多宝鱼为“毒鱼致癌”。对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研究员丁茂柏指出,这种报道是不准确的,呼吁公众理智对待违禁药物、添加剂的致癌、致畸说法。
国际癌症研究组织评估的环境致癌因素,共包括电离辐射、化学物、病毒、矿物纤维等96种。但并不是说一沾上这96种中的某一种,就会引发癌症。引发癌症是有条件的。首先是实际接触剂量。研究资料无例外地显示,累计接触剂量与患病有密切关系。只有长时间、大剂量,致癌危险才会增大。
丁茂柏说:“现代社会生产高度发达,我们每天接触的致癌物躲是躲不掉的。所以,要尽量远离致癌物,但也不可能零接触。苏丹红要查处,但太过忧虑也没必要。”
担心十:遭遇假药维权难
担心指数:76.5%
点评:制度性空白导致假药事件责任单位不清
2006年,齐二药假药案、台州千万假药大案、致命哮喘假药案、华源欣弗劣药事件等等假药案件接二连三。众多受害者始终未得到赔付。以华源欣弗劣药事件为例,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该事件定为按劣药论处。但是法院至今未能受理受害者的诉讼请求。
去年12月4日,10名黑龙江“欣弗”受害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递交诉状,就“欣弗”给他们带来的伤害提起民事诉讼。浦东新区法院作出裁定,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不是生产厂家,不能成为案件被告,因此裁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向上海市一中院提出上诉,提出依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受害人可以将生产者、销售者作为被告起诉并追究侵权损害法律责任。并向法院提供了相关物证,诸如欣弗外纸包装盒上标示有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说明书尾部的“生产企业”一栏也记载着企业名称: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但今年1月26日,欣弗劣药事件受害者接到上海市一中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地方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此案。黑龙江“欣弗”受害者集体诉讼也再次陷入僵局。
一位办理此次诉讼的律师告诉记者,即使法院受理了此次诉讼,患者的相关资料需要大量的分析,才能确定如何赔偿的事情,面临两个技术性问题,一个是结论的因果关系问题,另外一个是药品批次的问题,这些都需要鉴定。但是,药品损害应如何认定、由谁认定、患者能否得到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等种种问题都悬而未决。这些制度性空白,导致假药事件责任单位不清,对患者损害的赔偿,也就无法可依。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