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新鲜”不能吃
2006-11-29
  对于猪肝、海蜇、木耳等食品而言,“新鲜”往往意味着可能存在导致食物中毒的隐患。

“吃就吃新鲜的!”这是常常挂在人们嘴边的一句话。在通常情况下,对于大多数食品而言,越新鲜其营养价值越高,味道越好,颜色越诱人,而长期放置,其色香味等会变差、质感降低、营养素流失、有害物质蓄积,甚至出现腐败变质,而导致食物中毒。然而,对于有些食品而言,“新鲜”往往意味着可能存在导致食物中毒的隐患。

猪肝

有的人喜欢吃“鲜嫩”的猪肝,因此,在烹调时,为求鲜嫩,往往将鲜猪肝急速炒一下就食用。殊不知,这样做的隐患很大:首先,猪肝是猪体内最大的解毒器官,各种有毒的代谢产物在肝中聚集,倘若加热不彻底和不充分,可能造成一些有毒物质的残留,人进食后可能诱发疾病。其次,急速烹炒难以杀灭猪肝内的某些病原菌或寄生虫卵,从而导致进食后损害人体健康。

鲜海蜇

鲜海蜇含有毒素,不可食用。只有经过食盐加明矾使鲜海蜇脱水数次,才能让毒素排尽,方可食用。

鲜木耳

鲜木耳含有一种叫卟啉的光感物质,食用后若被太阳照射可引起皮肤瘙痒、水肿,严重的可致皮肤坏死。若水肿出现在咽喉黏膜,会出现呼吸困难。干木耳是经曝晒处理的成品,在曝晒过程中会分解大部分卟啉,而在食用前,干木耳又经水浸泡,其中含的剩余毒素会溶于水,使水发的干木耳无毒。

鲜咸菜和鲜的酸泡菜

新鲜的咸菜和酸泡菜含有相当量硝酸盐,盐腌后几个小时内,亚硝酸盐开始明显增加,2周左右达到高峰,此后又逐渐下降。亚硝酸盐可引起缺氧症状,还会与食品中的仲胺结合形成致癌的亚硝胺。因此,不可进食鲜的腌制食品,应在腌制4周后再食用。

转自;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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