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隐含的性爱观[图]
2006-10-06


《红楼梦》隐含的性爱观

转自:千龙网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道、佛、侠思想均不同程度地排斥性爱,宋明理学则极力地压抑人情,戕害人性,致使我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成为性爱文化荒漠化时代。当今一些人受商品经济的冲击和西方习俗的影响,则又出现性爱文化的危机和性爱关系的严重错位。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条件下,审视一下不朽的古典名著《红楼梦》通过艺术描写反映出来的性爱文化观念及其表现形式,无疑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红楼梦》所反映的性爱文化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性爱双方相互尊重,彼此肯定对方的人格价值和尊严,是建立性爱关系的前提。《红楼梦》通过对宝黛爱情的描写充分体现了这一可贵的性爱观念。

  林黛玉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只身之外无长物”,但她时时处处维护着自己的人格尊严,从不向世俗和理法低下高贵的头。即使对与她真心相爱的贾宝玉,她也不允许其对自己的人格尊严有丝毫的冒犯。这充分体现在宝玉两次用《西厢记》中的“戏语”表达对黛玉的爱慕之时。如宝黛共读《西厢记》,畅谈阅读感受,宝玉乐极忘情,脱口而出:“我就是个‘多愁多病的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的貌’。”黛玉听了,登时“桃腮带怒,薄面含嗔”,指着宝玉道:“你这该死的,胡说了!好好儿的,把这些淫词艳曲弄了来,说这些混账话,欺负我。”并扬言要告诉舅父、舅母(宝玉父母)去。其实,宝玉何尝有欺负黛玉之意呢犞徊还是黛玉出于维护个人尊严的极度敏感而误解了宝玉,害得宝玉赌咒发誓百般求饶才算了事。黛玉容不得任何人有亵渎自己人格尊严之嫌的言行,就连对挚爱着自己的宝玉也丝毫不能例外。

  黛玉所追求的建立在男女人格平等基础上的爱情理想,代表着一种带有“近代色彩”的新型的爱情观,至今仍有着进步的现实意义。

  二、共同的人生理想、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是性爱关系的最高境界。理想追求是人生旅途中的航标灯,也是性爱关系的灵魂,它将赋予男女性爱以丰富的内涵和崇高之美。(搜狐健康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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