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首日药店弃用降价药
2006-08-30

  99种抗微生物药品降价 平均降幅达30%

  昨天是青霉素、头孢拉定等99种抗微生物药品大幅降价的首日,记者对南京部分医院、药店探访时发现,大多数单位如期执行了新的价格。但是,仍有些药店弃用降价药,部分降价药品在医院和药店很难买到,这些现象导致了病人对药品降价“没有感觉”。

  病人很难买到降价药品部分降价药难买到

  【探访】:根据物价部门的消息,列入这次药品降价范围的有99个品种共涉及三大类、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约30%,最大降幅高达76%,其中大部分都是抗生素药品。比如,一盒“头孢拉定”胶囊(250mg×24粒)原先价格一般在45元左右,而此次公布的最高零售价为35.6元,降幅约21%;一盒60粒、每粒100毫克的磷霉素,最高零售价格由超过70元降低到19.8元。

  但记者昨天走访了两家医院和两家药店,却发现部分降价药品很难买到。像红霉素肠溶片,两家医院和两家药店都没有销售;而有些药品比如“头孢拉定”胶囊等,虽然医院和药店有销售,但并非属于此次降价的药品规格。一家药店的负责人说,这些规格和降价的药品规格不一样,不应在降价之列。

  【分析】:一位业内人士说,对于国家的降价令,部分药品经营单位总有应对的措施,有些降价药品在降价后陡然消失,“人间蒸发”,然后再通过改变外包装或者更改规格,变相地涨价。有些药原来用的是塑料小袋包装,后来改成铝箔片,将原来一盒两板24粒改成两板12粒,规格一变就不在降价之列,变相地进行涨价,病人当然感觉不到药品降价了。

  药店弃用降价药

  【探访】:一家药店的负责人翻着调价名单,指着一行行药品名字告诉记者:“你看,这些都是这次调价的药品,大多数是降价的,打钩的就是我们药店有的药品。如果按照这次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我们卖的不少药品要亏多了,因为我们的进价就比这次规定的最高零售价要高很多。”

  记者在调价表上看到,此次降价的药品中,青霉素v(250mg×12片/盒)的最高零售价是5.2元,在这一行的后面,该店的工作人员用笔写着进价6.50元的字样。这名负责人解释,该店销售的一种青霉素v钾的进价就是6.50元,如果按照此次调价的标准,他们至少要亏1.3元;头孢氨苄片剂(250mg×12片/盒)的最高零售价是4.1元,该店销售的同样规格的头孢氨苄片剂的进价就是4.4元;头孢氨苄胶囊(125mg×40粒/瓶)的最高零售价是8.2元,而该店销售的同样规格的头孢氨苄胶囊的进价就是8.7元。

  这名负责人说:“这次调价中,我们这里有几种药品的进价是高于此次规定的最高零售价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只好把这些降价药品退回去了,要不然我们药店就要亏大了。”据其介绍,这些年来每次药品降价,都会有几种药品出现这样的现象,因此他们只好弃而不用。

  【分析】:一位业内人士说,降价药遭弃用,这也正是病人屡屡反映对药品降价没感觉的原因。另外,现在的药品都有很多同类的药物可以替代,如果医生考虑到经济利益,在开药时就会有个权衡,就是不给病人开这些降价的药物,病人还是感受不到降价的好处。

  【专家观点】

  药品降价不能治本

  专家认为,药价虚高与药品销售中间环节过多、“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等有着很大关系,但受体制和机制制约,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间环节的利益分配格局,流通环节仍然存在较大的盈利空间,医院主要靠药品收入的现状还是没有改变,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并不是解决药价虚高的治本之策。根治药价虚高,应该先理顺一条通道,从医药体制上来治理,尽快推进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业经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等。

降价后的怪现象

  一怪:医院开不到降价药

  昨天上午,记者共走访了四家医院。这些医院均没有贴出此次降价药品的名单,当然也没有降价药品的前后价格对照表。在这些医院的药品价格表前,记者手持降价的药品名单一一对照,发现降价名单中的药品也只占少数。 
在一家区级医院,记者挑出了降价名单中的一个药品“硫酸奈替米星注射剂”,向该院药房询问怎样买这个药,工作人员说,医院没有这种药,但类似的药物有,价格有便宜的有贵的。

  一家三级大医院有关人士说,6月7日降价的3种数十个规格的抗感染药品,该院只有为数很少的几个规格药品。昨天开始降价的21个品种400多个规格的抗感染药品和27种招标药,该院也只有40多个规格的药品,只占此次降价药品全部的很少一部分,并不是所有的降价药品在医院都可以开到。

  在该院门诊一名老年男子说:“我是个心脏病的老病号了,隔三岔五地就要到医院来开一次药。我经常在报纸上看到药品降价的消息,也看到一些降价药品的名称,但每次开药时都没有这些降价的药品,就是开不到这些降价药。”

  专家:没有好处,谁开降价药

  目前常用药大约有7000多种,涉及的规格有数万个,比较之下,这次降价24个种类数量还是很少,即使算上前几次的大降价,数量也不是非常多,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当然不会有明显的感觉。而且昨天降价的这些药属于广谱抗生素,有很多同类的药物可以替代,如果医生考虑到回扣等私人利益,他们在开药时就会有个权衡,就是不给病人开这些降价的药物,病人怎么会享受到降价的好处呢?

  二怪:药店不想卖降价药

  与6月7日首批3种抗感染药品大降价相比,昨天南京的药店执行“降价令”的情况要好多了。昨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药店均按照要求调整了药品的价格。新街口附近的一家药店,已经将西利欣头孢呋辛酯片剂(250mg×12片)由每盒82元降为65.6元,头孢克洛儿童希克劳(125mg×6粒)由每盒33元降为26.5元。

  一家药店负责人说,这样的降价让药店损失不少,每次降价后都会有不少药品的利润空间下降,这些损失最后都是由药店自己承担。据其透露,虽然这次降价的药品在该药店有数十种之多,但他并不准备长期经营下去,准备过一段时间后看看医药公司或者药厂是否会随之下调这些药品的批发价格,如果这些降价药品的利润空间还有,药店将会继续卖这些降价药,如果这些降价药品的利润空间已经没有或者很少,药店将考虑停止经营这些药物。

  专家:要理清药品流通环节

  在医药流通的各个环节中,医院和药店只是最后的一个环节,对药品的多次降价,并没有从根本上撼动中间环节过多造成的药品价格虚高现象。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药品流通中间环节过多的症结,医院和药店因为利润变小而抵制降价药还将会继续出现,最终受损的仍将是广大病人。

  三怪:部分药品价格暗涨

  虽然已经有了多次的药品降价,但部分药品的价格也在悄悄上涨。一名药店负责人说,药品的经营也有市场规律,有降必有升,这可能也是病人对药品多次降价没有明显感觉的一个原因吧。据介绍,这次降价的同时,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有些药物的价格也随之进行了上调,一种规格的硝酸甘油片单价由3.8元涨到4.9元,一种规格的五酯胶囊单价由41.9元涨到54.4元。

  这位业内人士透露,对于国家的降价令,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总有应对的措施,有些降价药品或者招标药品通过改变外包装或者更改规格,变相地涨价。有些药原来用的是塑料小袋包装,后来改成铝箔片,将原来一盒两板24粒改成两板12粒,规格一变就不在降价之列,变相地进行涨价,病人当然感觉不到吃这种药降价的好处了。

  专家:厂家“新瓶装旧酒”

  当药品利润空间过小时,会出现另一恶性现象,即所谓的“老酒装新瓶”。到时候,可能降价药品没人生产;或者换个名称或包装,把相同药效的药品当新药推向市场,又以高价出售来获利,最终还是消费者利益受损。

  四怪:同一种药价格不同

  在这一轮的药品降价中,记者发现同一种规格的药品在各家医院药店中的零售价格也不一样,有的相差很大。最典型的就是一种规格的头孢噻肟钠注射剂,国家规定最高零售价是17.5元,有的医院价格为15元多,有的药店只有13元多,有的医院参加招标后仅为10元;昨天降价的一种规格的罗红霉素胶囊,有的医院售价是12.1元,有的药店只有11.5元;一种规格的可乐必妥,按照最高限价是50.4元,大多医院也执行的是这个价格,但一家平价药房却只要49.9元。

  专家:这些药品还可降价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和医院药店进货渠道不同、是否参加药品招标等有关外,还和各家单位所定的药品利润空间有关。有的药店要在药品的进货价格上加上15%~20%的利润,有的平价药房则只加5%的利润,这就造成了相同规格药品价格在医院、药房之间各不相同的现象。这说明虽然此次降价的抗感染类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30%~40%,但这些药品还有较大的降价空间。

  悖论:降价难解药价虚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日前在南京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以来,我国药品累计降价金额已达300亿元左右。但受体制和机制制约,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中间环节的利益分配格局,流通环节仍然存在较大的盈利空间。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并不是解决药价虚高的治本之策。

  据介绍,药价虚高的缘由在于:“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使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和医生之间发生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我国药品生产经营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药品市场竞争演变为价格折扣和回扣高低的竞争;消费环节也缺乏有效的费用制约机制等。

  因此降低药品价格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医药价格问题,除了要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监管政策,还应推进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业经营,在医药卫生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医疗机构间开展竞争;在生产流通领域通过整合资源,逐步解决重复建设问题;在医疗保险领域通过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医疗费用约束机制。

千余种降价药哪儿去了?

  在网上搜索栏中打上“降价药”三个字,只用了0.11秒,页面便显示找到6100篇内容相关的文章。浏览了几页,发现讲的几乎是同一个事实:降价药品不见踪影,百姓也无受惠之感。

    针对国家发改委去年5月30日公布的24种抗感染类药品零售价格降价目录,记者以常用抗菌素阿莫西林为例,将电话打到三家医院的药房,回答均只有一个品种:两家药房为500毫克24片装,一家的价格为20多元,另一家说得比较精确:27元,第三家医院药房的阿莫西林为125毫克12片装的品种,价格为14.5元。仍以阿莫西林为例,记者走访了京城三家药店:第一家只有500毫克20粒装(胶囊)的一种,价格为13.4元。第二家为500毫克24粒装(胶囊)的品种,价格为27.4元。第三家有两种:250毫克24粒装的价格为15.7元,250毫克20粒装的为7.6元。无论是医院还是药店,降价目录中由原来的7.2元降到4.3元、降幅达40%的125毫克20粒装的品种,都没有。而其它的如125毫克12粒装(胶囊)2.6元、125毫克6片装1.3元等价格便宜的品种也都没有。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半透药休想进医院

    记明”让利不小“随份子”动辄上万

    降价者了解到,许多降价药品在医院不见踪影的原因很简单——医院根本就没有进货!究其原因,一是现今“以药补医”的医疗体制,二是药品回扣等不正之风。

    本报曾就看病贵的问题,从现行医疗体制上做过分析:为了弥补医院医疗收入的不足,现行政策允许医院在将药品卖给患者时附一定比例的批零差价。这样,面对着效果相同而生产厂家、价格不同的药品,医院自然会选择价高的药品。这就从体制上成为医生往往喜欢多开药、开贵药的原因。

    然而在实际中,事情还远非如此简单。

    除去药品进医院时层层“公关”、医生开药拿回扣这些已被媒体大量炒作的情形外,药品在医院这个流通领域还有另外许多“游戏规则”。

    北京某大医院的一位科主任告诉记者,医药公司在将药品批发给医院时,通常会给医院让15%左右的利益,这是“透明”部分,即国家允许的部分,叫“明扣”。但医院从医药公司那里还有相当一部分“半透明”的灰色费用是用于市场促销作用的,比例大约在10%,这叫“暗扣”。所谓“半透明”,即是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但没有发票。医院某些项目或学术活动赞助费等等,也多由药厂、医药公司来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化科专家告诉记者:“医院各种活动的赞助费用动辄几十万、上百万。有时院方和药厂明着要,以不用你的药相威胁,不给的药厂,其药品就要受冷落。还有,你见过医院搞某些庆典时,某某药厂或某某医药公司送的花篮吗?花篮事小,医院买来摆放就是,可药厂或医药公司都是要‘随份子’的,一个‘份子’就得一两万元。上述种种看起来不带任何私人目的,冠冕堂皇的,但这些费用最后都得加到药价上,由患者买单。”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种药品如果其出厂价为1-2元,那么售价10元是很正常的。企业通常只有10%的毛利,也即0.1元。其余8-9元的利润都被流通领域“吃掉了”。

    上文提到的那位科主任告诉记者,国家对部分药品进行降价,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价低的药品进不了医院,降价实际上也就形同虚设了。

  “跳水价”形同自杀同类药变身无穷

    招标要按“规则”来

    一位曾在医院药品招标中做过评标专家的医生告诉记者,评标专家全由医院的专家组成,专家对医院用药的情况谁不心知肚明?在招标中,药品的价格是不能降得太低的,因为价格太低的药品就没有太多的利润空间,就不能给医院、医生带来好处,不符合现行药品流通的“游戏规则”。如今,同一种药往往有多个品种,生产厂家不同、商品名称不同、价格也不同,药品的替代性很强。对医院来说,一种药的价高,一种价低,一种有好处,一种没好处或好处少,医院自然要选择价格高、好处多的那种了。

    这时肯定会有人说:不是公开招标吗?对同一种药,价格低怎么会不占优势?没关系,价格低的药品当然可以中标,但医院却可以不用。就在药厂为自己药品中标而皆大欢喜之时,才发现自己很“犯傻”。当然,医院还有“这个药效果不好”等等理由,很轻易地就可将没有利益的药品挤出医院。药品销不出去,厂家没有利益,那么药品自然就只剩下死路一条。“以前招标中就遇到过有药品抛出‘跳水价’的情形,但跳一个死一个。哪种药品降价,哪种药品就得死,因为一降价医院就不用了。医院不欢迎降价药。”

    药品招标确实杀了不少药价,但招标又出现了招标腐败。因为与招标相关的组织都要有利益。要是只招一次标,药厂对相关部门打点一次也就罢了,现在却是每年都要招标一次。对药厂来说,就得重复打点。对招标单位来说就是反复盘剥。在这种情况下,价低不仅不能成为招标的优势,反而由于无力“公关”而被淘汰出局,因为可供选择的品种太多了。

    再看药厂。如今研发一种新药难,但目前同一种药品的名称很多,低水平重复生产现象很严重。某种药品不是降价了吗?那么,一换包装,一改名称,摇身一变,价格就又上去了。一种药品原来只卖5角钱,一改包装,一换名称,便堂而皇之卖到10元。南京一家制药厂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做药就像做手机,手机价格一直在降,但总有高价新产品推出。你降低我这个药的价格,我现在就推出一个新药。”

  患者岂能愿“挨宰”都怪医院太“霸王”

    处方为什么流不出来?

    如今,药品零售业发展可谓风起云涌,药品在药店销售不仅没有如医院加成利益等等的利润环节,而且对顾客的让利更为灵活。通常药品在药店的价格比医院低20%-30%。而平价药房的崛起对药价的冲击更大。现今凭处方到药店购药已是众人皆知的事,医保定点药店的设立,更为病人走进药店创造了条件。然而,药品零售业的这种发展,目前对降低百姓用药费用尚未带来质的帮助。据业内人士估计,百姓在药店购买药品的量在全部药品销量中只占20%左右,80%左右的用药都是通过医疗机构进行的。医疗机构仍然是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这一估计在某些地区也得到了证实。比如,据相关媒体报道,在南京,各类医疗机构占有85%以上的药品零售市场。在重庆,药店销售的药品只占全部医药销售份额的25%,绝大多数药品还是通过医院销售。

    百姓为何不去药店?难道他们甘愿挨宰?记者调查表明,这一症结的“根儿”还是在医院:很多处方流不出来。

    一位医生告诉记者,病人在他们医院看病时所开的处方,基本上都是在本院取药。对于粉针类静脉用药——他肯定地说——目前北京几乎所有的大医院都拒绝使用病人从医院外带来的药。认为一旦出了事,责任难辨。对口服处方药,病人的选择权似乎大一些,但服用后一旦有什么问题或是需要后续治疗时,由于对来自医院外的药难以把握,医生也都很难负责。而且不用病人自带药品是医院的一项常规,很难轻易破掉。

    “其实,所买药物只要有合法的收据,医院就没有理由拒绝。因而,目前医院的这一规定也可称得上是‘霸王条款’。医院这样做,表面上看起来是为了对病人负责,实际上并不排除保护医院自身利益的动机。而怕惹医疗官司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万一有人‘碰瓷’怎么办?”对此,这位医生解释认为,这是医药剥离之初,医院所必然经历的阵痛。

    处方流不出医院这一情形,记者从药店那里也得到了证实。记者访问京城某中等规模连锁药店的张经理。问:“处方药在药店卖得好吗?”“不好。”“为什么?”“处方流不出来。”他回答得直截了当。张经理说,自从政府出台了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规定后,处方药的销售额每月减少3-4万。虽然在他的药店周边有几家大医院,但处方药销售额在每月80多万元的销售总额中也只有2-3万元。药店主要还是以销售非处方药以及双规制药物(购买时可凭处方,也可不用处方)如降压药、降脂药等为主。他说,如今许多药店之所以设坐诊医生,为的正是多争取一些病人,以促进药品的销量。记者问到张经理对药店未来销售处方药的前景时,他认为目前药店在这一块的销售很被动,市场总体在萎缩。“目前来药店购药的多是那些不受药品出处限制的非医保人员。以后,只有等到患者真正有了选择权的情况下,情形才会好起来。”至于对文章开头提到药店也没有那些便宜的降价药这一情况,张经理认为,原因比较复杂,有药品生产本身的因素,也有药店长期形成的经营品种特点等因素。

  药价形式分三种“指导价格”惹错觉

     药品降价不能顾一头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回答媒体提问时曾指出,我国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形式。其中,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和特殊性的药品如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计划生育和计划免疫药品等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他大部分药品则由企业自主确定价格。那么,如果稍加留意就会知道,政府数次对药品降价,所降的是“最高零售价”,它是“政府指导价”。而许多药店在实际操作中,出于竞争、让利等种种原因,其零售价格有很多已低于甚至大大低于这个指导价格。有的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下调后甚至仍然高于其实际售价。药店张经理举了个例子:双黄连口服液的最高指导零售价降为16.5元,可是此药在他的药店曾卖12元、10元,目前的价格为13元,仍低于这个指导价。在这种情况下,降低药品的“最高零售价”,百姓也不会有什么感觉。

    而对医院来说,也并不是绝对地不卖降价药,药品降价给百姓带来的实惠并非一点没有。一位医院的药房主任解释,对某个药品国家实行的是分次降价。比如某种药过去为100元,第一次降到80元,第二次又降到70元,现在是50元。由于降价是分次进行,所以没有太大的感觉。他举了一个例子:某位哮喘病患者一到冬天就需吃一种抗生素。由于是自费用药,这位患者比较了多家医院后,选择他所任职的医院。几年下来,患者单从这种抗生素上就省下了1000多元。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曾指出,为了平衡药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各方利益,降价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慢性病患者、急症患者等不同人群对药品降价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百姓没有受惠之感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从去年7月1日起,药品生产企业要通过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即gmp标准。这必然增加药品生产成本。结果是更多的药品不但不能降价,反而加价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回答媒体提问时曾指出,目前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约为1500种,从销售额看,仅占市场份额的40%左右。近年来,部分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价格不断上涨,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降低药品价格的效果。还有,不断出现价格较高的新药,即使在药价下降的情况下,用药结构和用药水平的提高,也影响了患者的药品实际支出费用。后记

    分析到这里,文章似乎可以收尾了。但问题并不因此而完结。因为,作为媒体,所尽到的义务和责任仅仅是将零乱的现象加以整理后展现给读者,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归纳后明确地提出。一位受访者曾尖锐地指出:如果说医院不用降价药是因为有药品选择余地大、替代性强这个大前提,那么,名目繁多的同类药品在审批时为何还会全都通过呢?药品的利润空间那么大,物价部门为何不加以干预?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这些问题也许都有待商榷。单就药品零售业发展与现行医疗体制间所形成的对峙局面,则正如本报曾在“透视看病贵”系列报道中曾做的分析:解决百姓看病贵,医和药必须一起改革,只改一头是没用的。而现行的医疗体制运行已几十年,改革也非一朝一夕的事。

    问题是严重的,解决是艰难的。但,改革是必然的。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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