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儿童别点蚊香
2006-08-03

     7月17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对家用卫生杀虫产品的质量抽查结果,抽样合格率仅为42.9%。其中,专家指出,劣质蚊香很可能成为人们睡梦中的“杀手”。

  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家庭卫生杀虫制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麻毅进表示,目前市面上的灭蚊产品包括盘式蚊香、片型电蚊香、液体电蚊香和杀虫气雾剂等。其中,盘式蚊香、电蚊香的主要驱蚊成分为菊酯类,它是国家允许使用的一种低毒高效杀虫剂,在合理的比例之内,一般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是,市场上销售的一些劣质蚊香,除了含有除虫菊酯外,还含有六六六粉、雄黄粉等,这些物质对人体具有毒性,并会在人体内蓄积。如果室内通风不良,可能使人慢性中毒,产生鼻黏膜炎症、喉部不适、头晕、头痛等症状。

  国家疾控中心和预防医学专家刘起勇表示,蚊香、气雾杀虫剂等都属于短效杀虫剂,需要每天使用,再加上使用时要紧闭门窗,很容易使人长期、过量吸入杀虫剂的气雾,造成对人体肝脏、肾脏、神经系统、造血系统的损伤,对儿童的危害尤其严重。

  最后,麻毅进秘书长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未标明有效杀虫成分的蚊香及灭蚊片,这可通过点燃时散发的气味来分辨:只含除虫菊酯的蚊香,烟味清香而无异味;含有六六六粉或雄黄粉的蚊香,则有一种呛人的气味。刘起勇建议,蚊香点燃后,人应立即离开一两个小时,待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再进入室内。由于婴幼儿大脑尚未发育完善,有婴幼儿的家庭应禁用蚊香,可改用物理防蚊方法,如装纱门、纱窗和吊蚊帐等。▲

文章来源:生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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