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18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
2015-03-12来源:北京青年报
    今天是第34个全民义务植树日。记者从市园林绿化局获悉,北京市各区县共设立25处春季义务植树接待点,并首次设立30处林木抚育接待点。按照规定,全民性义务植树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年满11岁的中国公民,除了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目前,本市共有18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除了直接栽种树木以外,参加绿化宣传咨询活动、节日期间摆放20盆花等,都可以视作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市园林绿化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全市各区县共设立春季义务植树接待点25处,新植面积2206亩,并且首次设立30处林木抚育接待点,面积达到5431亩。据了解,植树造林有“三分造、七分养”一说,栽种三年以上的树木,如果没有得到充分管护,将会影响生长效果。为此,今年专门设立了林木抚育接待点,单位或个人可以按照意愿,参与树木浇水、修枝打杈、除草、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现场工作人员会对参与林木抚育工作的社会人员进行培训。

    今年全市还设立了林木认养点、绿地认养点、古树名木认养点等,市民可以到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查询接待时间、具体地点、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信息。

    根据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颁布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参与义务植树工作不仅包括直接栽种或养护树木,本市一共设有18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市民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哪怕只是在自家阳台摆几盆花,都算为义务植树做贡献。”市园林绿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18种义务植树责任形式中有一项是节日期间单位或个人摆花20株或20盆,折算1株植树任务。此外还包括参加绿化宣传咨询等其它绿化活动,每投入1个工作日折算3株植树任务;参加林木绿地养护管理,包括护林防火,对林木、绿地的浇水、施肥、修剪、除草、病虫害防治及卫生保洁等管护劳动,每投入1个工作日,折算3株植树任务;个人捐赠绿化基金60元(以上)的,折算3株植树任务;认养古树1株,折算50株植树任务等。

    据介绍,划定多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的目的,就是要鼓励更多的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到义务植树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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