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06-20 作者:蒋萌 来源:东方网
广东东莞展明五金制品厂打工的26岁小伙刘汉黄,于6月15日手刃该厂三位高管,并致其中两人死亡。
刘汉黄于去年8月进展明五金厂工作,一个多月后在操控机器时,不小心把右手轧伤,最后被迫将整个右手掌切掉。刘汉黄从医院回来后,将工厂告上法庭,经仲裁,工厂要为其断手买单18万元,但工厂只肯赔偿9万元,所以双方一直都谈不拢。6月13日刘汉黄曾爬上工厂五楼,以扬言跳楼的方式欲逼工厂高层出来谈判。案发当日上午,刘汉黄与工厂主管商谈工伤赔偿,因存在分歧未达成协议,约定下午继续协商。但在中午时分,刘汉黄突然在厂门口拦住正要外出的生产经理赖振瑞,双方发生争吵,另两名主管闻讯赶来调解。不料,刘汉黄突然掏出弹簧刀,于是惨剧发生……
面对这一新闻,许多网民跟帖大赞刘汉黄是“英雄好汉”。“杀得好”、“杀死万恶的资本家”、“向刘英雄致敬”等欢呼雀跃,反而让这一充斥血腥的事件有种“暴力美学”意味。网民的口水倒是宣泄得酣畅,可刘汉黄从受伤致残,到索要赔偿遇阻,再到萌生杀人意图,直至疯狂实施,所经历的绝望与痛苦,又有多少人能够体会?
正所谓“良知丧于困地”,“不是在沉默中死亡,就是在沉默中爆发”,打工仔刘汉黄最终不得已爆发。常言还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五金制品厂对刘汉黄工伤截肢的赔偿“可以”长期扯皮不给,刘汉黄于绝望中杀人却离“偿命”不远了。这叫什么事儿呢?
网民之所以热捧杀人者刘汉黄,认为五金厂主管死了“活该”,原因的确是同情弱者。而这并非是出于非理性的“弱者即正义”。事实上,血汗工厂“压榨”工人、五金工厂“吃”人手臂的事早就被媒体揭露过许多次了。如果劳动权益监察部门真的“严格执法”,哪怕五金工厂投入少量资金改造安全装置,许多工人的手臂根本就不会被“吞噬”。
在经济形势较好的前几年,面对低水平加工、低层次产业推高的GDP,许多地方缺乏产业升级与市场规范的动能。在去年底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在“保就业、保增长”的大旗下,许多地方对劳动侵权行为更是“睁一眼闭一眼”,生怕得罪企业老板,影响了本地的GDP与自身的政绩。不客气地说,正是行政者的渎职与冷漠,老板们的赤裸与贪婪,导致了一起又一起本不该发生的工伤悲剧。
许多来自农村的打工者一没有文化,二没有资本,有的只是体力与青春。失去了一只手,落下来了终生残疾,在农村会被视为“废人”,在城里更难有老板“大发善心”雇佣残疾打工者。打工仔刘汉黄盛怒之下杀老板真正是多败结局——公权力难逃在救济弱者、劳动维权方面的渎职之责,老板为了“省”几万块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打工仔拼个“鱼死网破”由受害者变为杀人者。当故意杀人的刘汉黄被高呼为“英雄豪杰”时,我们究竟是处在和谐社会、还是暴力江湖,人们的心中各有体味。
来源:文新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