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感文化”为什么会失灵
2009-05-26

2009年05月26日05:03  大河网-河南商报

  ■林大手(市民)

  5月21日中午,有网友在“天涯社区”论坛的“天涯杂谈”版发表了一篇题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直接用替换键搞定,我无语了》的帖子。发帖人在帖子中详细比较了两篇论文,发现两篇论文的内容几乎完全一样。(5月25日《中国青年报》)

  在当下中国的学术圈,靠抄袭、剽窃而来的黑色论文很多,但仅仅用替换键改地名、人名、数据,论文框架、章节,甚至参考目录等其他要素基本一致的黑色论文,还实属罕见;而更为罕见的是,当这样无耻的抄袭被揭发到网上后,抄袭者和抄袭行为不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相反,发帖人却成了很多人指责和谩骂的对象。

  对此,有评论说,这是耻感文化缺失的结果。碰巧,这几日有关卢武铉自杀的众多分析评论中,有人也提到了耻感文化,认为是东方特有的耻感文化导致了卢武铉悲剧,进而反问一些贪官的耻感何在,言外之意是耻感文化的失灵。

  耻感文化为什么会失灵?这值得探讨。耻感文化是相对罪感文化而言的。东方文化,是耻感文化;西方文化,是罪感文化。通俗一点讲,耻,是自己心里的认同标准,违背了标准,会产生羞耻感,进而校正自己的言行;罪,则是以外在上帝为认同标准,违背了标准,就会产生罪恶感,通过忏悔校正自己的言行。

  耻感文化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什么是耻”的标准不变。但很遗憾,相对于罪感文化中绝对的道德标准,耻感文化中相对的道德标准是易变的。论文抄袭、剽窃是可耻的,但如果论文抄袭、剽窃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论文抄袭上的道德标准也就随之而变,在很多人眼里,不以为耻也就成为可能,耻感文化失灵也就在所难免。腐败也是如此,当腐败现象大面积存在,官员腐败是可耻的这样的道德标准就会弱化——当贪官大言不惭称家中巨额港元是个人收藏爱好时,难觅耻感文化的踪影。

  我们需要一些不变的耻感和罪感标准。但难题是,在一个世俗的社会,上帝的标准靠不住,人的标准更靠不住。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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