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1 0:17:24 红网
4月30日是扬州的第二个“公交让座日”。昨天,家住紫薇苑的几位老人相约来到翠岗社区,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打印出一份有关“公交让座日”的倡议书。不过,倡议的内容是动员老年人给年轻人“让个座”(据2009年4月29日《扬州晚报》)。
老年志愿者倡议乘客为年轻人“让座”,首先是对他们平日里为老年人“让座”的行为最好的褒奖。诚如倡议书上所写的:“在第一个‘公交让座日’,我们得到了年轻人让座的礼遇。但尊重与关心是双向的,我们也别让年龄大成为一种特权,年轻人也有他们的辛苦。我们在享受‘公交让座日’的同时,也要体谅年轻人,尽量避开出行高峰期,让他们轻松上下班,以最饱满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之中……”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相互理想与互信,吹来一股暖暖的代际和谐之风。
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些平日里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幼让座的年轻人,面对老年人的“让座”,是绝对不会心安理得地坐下去的,而车厢内一幅幅你谦我让的和谐图景,将会激励文明乘车之风的不断发扬光大。
在“公交让座日”里,老年志愿者倡议为年轻人“让座”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对社会公德“基线”的培固与强化。马克思认为,社会公德是努力做到使私人关系间应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尚的准则。年轻人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幼让座,这种在公众中约定俗成的“规定动作”,就是社会公德“基线”。它让每一名乘客心里有一把比较一致的行为刻度尺,引导着人们向既定的目标奋进,能够知晓如何做是“有德”,怎样做是“缺德”。有了这样的“基线”,社会公德建设才能有效防止流于形式和难以操作。
2002年,中央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眼下,一些地方公民道德规范没有很好落实,或者说没有产生应有的效用,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具体抓手,即对公民道德规范的要求,没有设计一些对应的行为方式——公众约定的“规定动作”。比如,“您好”、“对不起”、“谢谢”、“让座”等,这些日常言行文明礼貌的具体约定不被重视,甚至践行者常常遭到无辜嘲笑,致使人际冷漠与对立成为社会病。
小小车厢,人生百态,社会大舞台。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里,人的本质,只有在与各种人交往的关系中才能得到充分体现。倡导文明乘车的公共道德,需要将“让座”内化为乘客约定俗成“规定动作”,而老年人主动为年轻人“让座”,这种倒“让座”,就是对社会公德的正强化,是一种褒奖,更是一种鞭策,这种必要的形式值得广泛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