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建宗教和谐活动场所
青岛新闻网 2009-03-19 青岛日报
本报讯 昨日,我市宗教界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动员会在市社会主义学院召开。会上,我市7个宗教团体共同发出了创建倡议书。
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是市民族宗教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新举措。会议要求,各宗教团体、各宗教场所要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认识,按照“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
结稳定、活动规范、教风端正、管理有序、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标准,积极行动,深化“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我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信教群众的凝聚力,拓宽适应社会的有效途径。(王蓓娜 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