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山寨”成为侵权借口
2009-03-11

莫让“山寨”成为侵权借口

2009-03-11  来源:三秦都市报(西安)  作者:寸向阳

  “七匹狼”成了“八条狗”、“WOWO”成了“MOMO”、“屈臣氏”成了“区城市”……看到这些,估计大多数人都会被雷倒,这可不是简单的搞笑场景,这是在南京刚刚惊现“山寨”一条街之后,千里之外聪明的成都地产开发商们又一次推出的“震撼”之作。(见A12版)

  今天你“山寨”了吗?这是2008年网络最流行的语言之一。与“雷”、“囧”、“打酱油”等网络流行语一样,人们很难给“山寨”一个较为明确的解释,因为每个人心目中都存在不同的“山寨”。跟一般的网络流行语不一样,“山寨”不仅是一种心态或现状的描述,更形成了一种氛围,甚至文化——“山寨”文化。

  忽如一夜山风来,神州无处不“山寨”。

  当“山寨”越来越多地开始在我们身边扎堆,从手机、数码电器、服装、游戏机到明星、电影甚至到我们可敬可爱的央视春晚也被正大光明的“山寨”了一把时。我们除了一次次被雷倒,被震撼外,需要冷静思考的恐怕不仅仅只是“山寨”的仿造能力吧!

  “这只是其推销商铺的一种手段。目前这些商铺正在招商阶段,只是挂了一些广告牌吸引人气,并没有真的开店。”听听开发商的辩词。虽然律师已经很明确地告诉我们,这种行为已经造成侵权,但在聪明的开发商们看来,为了推销,“山寨”一把又何妨。

  毫无疑问,绝大多数的“山寨”产品只是简单的仿造,但仿造就会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谈到知识产权保护,就需要对“山寨文化”有所规范和限制。“如果从知识产权保护这个角度来说,山寨文化这个词还是负面性质更多一些。”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对媒体表示。他透露,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调研,以期应对越刮越烈的“山寨风”。

  毫无疑问,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全社会应当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综合运用法律力量、道德力量和社会舆论,对山寨制造和山寨产品进行严格有效的管理。对于那些打着山寨制造旗帜,肆意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和行为,则要旗帜鲜明地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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