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指标化管理该叫停了
2015-05-12来源:荆楚网 作者:谢晓刚
   社会抚养费是政府对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当事人征收的一笔费用。就是说,谁超生,谁来交。要交多少,是按照超生胎次、收入等情况来定。但是,在河南邓州市刘集镇,却有村干部反映,每年社会抚养费交多少,是镇里摊派下来的任务,收不上来这么多,就要由村干部垫付。(5月12日《京华时报》)

  2011年,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向乡镇、村或个人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而就在这一年,邓州就被媒体曝光过下指标收抚养费,当时邓州市表示“已要求严格规范征收程序,加大征收案件查办力度,据实征收……”这才短短4年,又被曝光。

  很明显,邓州市刘集镇按人头征收社会抚养费实则是我国早已叫停的农村“人头税”翻版。想当初,在我国农村普遍存在按人头来收各种税收现象,无论盖房还是村公共场所建设,无论是自家养猪自给还是出售,一律按家庭人口来进行征税,此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农民的正常生产活动,加重了农民的赋税,党中央、国务院早已叫停此种行为,才将农民从沉重的赋税中解脱了出来,过上了如今年胜一年的好生活。

  而转作风活动也开展这么多年,为何河南邓州市依然存在此种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政府摊派式收费呢?

  记者辗转查看到一份在刘集镇财政所存档的《刘集镇2014年社会抚养费现金计算表》,表上列有刘集镇26个村的“任务”数额和9月10日前收缴完成情况等信息。该现金计算表“任务”一列显示,此次刘集镇各村合计征收任务为170.05万元。

  其中的奥妙尽显,无非就是利益的驱使。一直以来,社会抚养费常因收支明细不公开,或者地方政府将其“指标化”,而被诟病为“糊涂账”,而这笔“糊涂账”似乎从来没有被算清过。如此,也就成为个别地方政府“创收”的好方式,因为既是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又何来追责之忧?就像这里,其征收不是看群众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征收的数额更不按国家的政策规定,而是根据政府的实际需要,定指标,分任务。

  窥一斑而知全豹,个别地方官员不把国家规定放在眼里,“政策梗阻”现象的原因呼之欲出。

  社会抚养费指标化管理行为该彻底叫停了!这是一种盲目的不负责任的管理模式,更是当地有关部门缺乏实事求是精神的赤裸裸的表现,往深里说就是有法不依,严重脱离群众路线的一种偏执狂式的政府权力任性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将会严重伤害基层行政人员的积极性,毁了政府在百姓心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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