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农民“城镇化”存在隐患
2015-02-10来源:新京报

  人口的迁移,各级政府都不能拔苗助长,要给居民以自由迁徙的权利,像云南那样,用行政力量强力推动的城镇化,不仅使农民无法成为真正的城里人,而且还会给今后的社会管理留下许多隐患。

  据2月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日前召开的云南省政协会议上,委员们指出了“农转城”推进中的问题,由于“硬性摊派任务、盲目下指标、限时间”,致使基层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随意扩大转户对象范围。有的地方将一些生活在偏远山区的农户成建制地转为城镇户口,转户农民没有城镇固定住所,工作人员便将县政府办公大楼作为上万人的落户地址。大量已转户的人口享受不到养老、住房、医疗保障以及获得就业机会,这些转户的农民成为进不了城又回不了乡的“夹心人”。

  近年以来,全国很多地方鼓励农民将农村户籍转为城市户籍,而各地政府的目的则不完全相同。有的地方政府是为帮助地方的房地产业发展,也有的地方是为了加快农村土地流转。而云南省一些地方的做法显然十分激进。研究报告显示,过往云南省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数平均为每年13万左右,而2012年和2013年短短两年就完成“农转城”人口496万,是政策实施前20多倍。全国城市化率每年平均递增约1%,作为非农产业欠发达省份,1年要达到5%的城市化率提升幅度,是很困难的事情。

  把“农转城”变成一项硬性摊派任务、盲目下指标、限时间,其实已经没有了意义。“数字城镇化”只会带来“空心城镇化”。早在2014年7月,国务院已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按这个意见,我国城市户籍与农村户籍在制度上将不再区别,户籍管理的“二元体制”退出历史舞台。因为这个规定,按理说,靠“转户口”大跃进来提升城市化率指标的做法,理应被摈弃。

  当然,从现行体制看,今后的人口户籍还有一个“转”的问题,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转非”,而可能是变更户籍登记地。然而,这样的变更在国内许多大城市依然困难。

  不过,支撑我国取消“农转非”壁垒的制度框架已经形成。2014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此前国务院还颁布了逐步归并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养老保险与医保有了统一的制度,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在国家体制上就没有了重要差别,因为历史原因留给农民的“补贴”权利以及生育权利,都已经不是影响农民迁徙的重要难题。至于城乡基础设施的差异以及城市间的差异,当然会长期存在,有的差异永远不会消除。正因为如此,人口流动现象才会长期存在。我们要根除的是“农转非”这样的人口流动难题。

  提高城市化率应该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随着非农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的人口规模还会扩张。但对人口的迁移,各级政府都不能拔苗助长,要给居民以自由迁徙的权利,像有些地方那样,用行政力量强力推动的城镇化,不仅使农民无法成为真正的城里人,而且还会给今后的社会管理留下许多隐患。据悉,云南方面未来将纠正“农转城”的误区,取消转户计划任务,这是正确的,作为政府部门,只需要创造出保障权利平等,有利于居民就业与生活的城乡制度环境,如此顺势而为,方能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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