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人心
2009-02-09

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人心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网  2009年02月09日  杨在平

    (记者沈媛报道)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宗教信徒之间和谐相处。

    多年来,我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尊重各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在新疆,各族群众可以自主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没有人因信仰宗教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保护。乌鲁木齐市二道桥清真寺伊玛目阿不都热依木·吾甫尔曾经乘坐包机去沙特朝觐,他说:“朝觐工作是我们宗教人士的一个重要宗教活动,政府采取有组织的朝觐政策特别好,出去以后,随行人员在交通、起居等各个方面都给与了我们很好的照顾。”

    为了满足信教群众学习经文和宗教知识的需要,我区翻译、出版和发行了多种文字和版本的《古兰经》等宗教经典。目前,我区信教群众约有1000万人,有宗教活动场所24000多处,教职人员29000多人。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哈提甫居玛·塔依尔:“穆斯林群众对清真寺的需求被满足了,除此之外,党和政府在引导爱国宗教人士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建成了自治区级、地区级的经文学校,在这些学校里培养出了能正确引导信教群众的宗教人士,在引导宗教方面有了保障。”

    此外,宗教人土充分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利。目前,担任县级以上职务的宗教人士有1300多人,在各级人大、政协担任职务的宗教界人士有1800多人,他们代表信教群众参政议政,对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行监督。与此同时,为了切实保障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新疆的团结稳定,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自治区先后制定了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的一系列法规、条例。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副主任木合塔尔·艾山:“我们坚持推广从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宗教事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从法律上保证了各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障了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维护了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