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让烟花爆竹“野蛮绽放”
2014年01月26日 来源:半岛都市报
春节临近,关于烟花爆竹的话题再次提起。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更带来不少安全隐患。1月23日晚,绍兴路上一燃放的礼花发生爆炸,将旁边小区十余户居民家中的玻璃震碎或震裂,一名八旬老太受到惊吓而入院治疗;而1月24日发生在市北区的事故则更为惨烈:因为观看伙伴燃放爆竹,两名男孩被炸碎的啤酒瓶扎伤,一人断指毁容一人或将失明。
烟花爆竹作为一项古老的文化传统,日益暴露出与现代城市文明相冲突的一面。然而,与其纠结于是否燃放烟花爆竹,我们更该关注如何规范燃放行为,不能再任其“野蛮绽放”。其实,盘点烟花爆竹的监管问题,主要涉及到三个关键环节:生产、流通和燃放。目前来看,生产与流通环节上,由于监管对象比较明确和集中,问题并不算太大。真正困难的是燃放环节,由于监管对象面广量大,完全处于失控状态。事实上,即便是已实行“限放令”甚至“禁放令”的各大中城市,其通行做法也多是抓住流通环节,通过限售限购的办法“卡脖子”。
于是,在燃放环节的监管失控之下,民众就常能看到烟花爆竹的“野蛮绽放”:不管是白天还是深夜,不管在小区里还是马路边,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会随时点燃烟花爆竹,白天令人心惊肉跳,夜晚让人辗转难眠。而“断指毁容”的惊人新闻,更是让人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极度恐惧。
可见,如何真正管好燃放环节,让烟花爆竹有序燃放,是当前最为迫切的问题。只不过,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这也是一项十分艰巨的挑战。毕竟,涉及到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充实执法人员、强化执法监管等任务,并面临着巨大的管理成本。尽管如此,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具备条件的城市并不少,完全有能力管好燃放环节,关键在于创新思路。首先,要为燃放烟花爆竹“立规矩”,时间、地点、人员等方面都进行合理限定,并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比如说,未成年人就必须在成年人陪同下才可以燃放,以防止“熊孩子”作乱。其次,设立一套举报奖励制度,以鼓励社会监督。再次,借助学校、社区等平台,对重点人群进行重点教育。最后,加大宣传,对违规行为进行电视曝光、网络曝光。诸如此类,办法总比困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