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1-10 来源:荆楚网
在广西玉林市兴业县大平山镇南村,一个留守女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遭到村里多名中老年人性侵。愤怒的父亲发现真相并报警后,司法介入,最终10人被判刑。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不是一个罪恶被制止、坏人遭惩治的故事,反而是女童及其家人遭受了村民的“敌视”:“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里。”(1月8日楚天都市报)
广西这名女童,在第一次被性侵时,年仅11岁。幼小的年纪和童稚的性情,并没有换来施害者对他的丝毫同情与怜悯,更没有换来建立在这种同情与怜悯基础上的放过。那么到底是什么,使得一些农村中老年人,舍弃了对孩子最起码的尊重与爱戴?
据受害女童所言,性侵与强奸她的,多达18人,仅法院判刑的就达到10人,那么这些最小已经44岁,最大70多岁的农村中老年人,为什么失去了基本自我操守,一次次地对一个幼小的孩子伸出魔爪?为什么会出现一人性侵和强奸,然后再介绍他人参与,他人再拉来更多人的情况?试问,这些“爷爷辈”的施害人,侵害可能比自己孙女都小的孩子时,于心何忍?
与14岁以下的女童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愿意,都属于法律上的强奸行为。这是一个基本法律认识,那么,对女童施害的10多名中老年人,是否有人知道?为什么会不知道?或者是知道而有意忽略与忘记?
如果说,强奸女童的参与者达到10多人,侵害时间长达2年,而且这些老人身上,表现出了一种集体的无意识,集体地无视儿童权益、无视法律意识等,这些让人觉得可怕的话。那么该村村民事后对女孩一家人的“敌视”,无疑就是一种更大的集体无意识,是一种更大的集体无视法律。“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里”的无意识语言背后,所隐含的潜台词发人深省。
不难发现,十余名中老年人性侵女童2年,是让人痛心与害怕的。但更让我们害怕,也最值得我们反思和关注的,无疑还是一些农村地区,人们的健康思想意识、法律意识、精神文明意识等,并没有与物质文明的增长保持同步,甚至某种可怕的集体无识正在野蛮生长的现实!对此,无论是加强宣传教育,还是增加普法力度,亦或者是加快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都已经是迫在眉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