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沉睡”的规定不再拖后腿
2013年07月24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
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实行了31年;职工探亲假规定,实行了32年;每月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洗理费、书报费,实行了30多年;防暑降温费,“模糊执行”了53年……记者近期在梳理一些规章、条文时发现,有些规定在数十年前出台后就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沉睡”不醒中却仍在行使对今日社会的指导性职能。(7月24日新京报)
其实,在我国,类似这种“沉睡”的规定还有很多。如: 1985年,我国颁布并实施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而直至2012年7月1日,新的标准历经“磨难”才最终在全国强制执行;1982年5月12日,我国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而这个规定在实施了21年后,2003年3月发生孙志刚案,“收容遣送”饱受抨击,而催生2003年6月20日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城乡居民死亡赔偿金最高可相差数十万元,被视为“同命不同价”的规定虽然无数次被质疑和民意呼吁修改,但这个已经“沉睡”10年的司法解释目前依旧在执行……
事实上,这些“沉睡的规定”迟迟“不醒”,也引发了群众的意见和议论。5元的独生子女费让群众以为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不重视了;探亲假规定几乎已经有名无实,成了公职人员的“福利”;防暑降温费缺乏执行力……
面对群众的呼声,舆论的质疑,多项规定依旧“沉睡”映衬出的是一些政府部门习惯走形式主义,折射出的是漠视民意、轻慢民生的行政懒作为、不作为。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希望我们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能够迅速觉醒,不要等到某些“悲剧”发生后才幡然悔悟。殊不知,一个不合时宜的规定“沉睡”有多久,基本可以代表相关部门脱离群众有多远。我党历来推崇群众路线,主张实事求是,希望我们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能够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让这些“沉睡”的规定不再“拖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