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委发文要求为红会捐款
2013-05-17

阜宁县委发文要求为红会捐款

2013年05月17日   来源: 南京日报

  南都讯   昨日(05月16日),有网友上传一份落款为江苏阜宁县委办的通知文件。这份等级为“特急”的通知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捐款,并按级别明确了捐款数额。阜宁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上述通知属实,但“这更多的是为了帮红会宣传‘博爱万人捐’活动”。数额“是原则上的,实际全凭自愿,红会没有强制捐款的要求”。

  这份电头为“中共阜宁县委办公室”的特急通知文件,被网友“盐城刺史”发在人民网江苏视窗。文件显示,为进一步弘扬红十字精神,提高红会救助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委常委会20期纪要精神,每年在5月世界红十字纪念日期间开展“博爱万人捐”活动。

  文件要求“全县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驻阜各单位的干部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和驻阜部队(包括武警部队)官兵”为活动参与对象,同时动员干部职工“采取去零取整的方式捐赠一天的工资,原则上各级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不少于200元,科级不少于150元,其他人员不少于100元”。文件下发的日期是5月6日。两天后,阜宁红十字会开展了“博爱万人捐”活动。

  阜宁县红十字会“博爱万人捐”活动负责人昨日向南都记者证实,“县委文件我也看到了,这更多的是为了帮助宣传‘博爱万人捐’,上面规定的捐赠要求是原则上的,实际凭自愿”。

  而在这份发自县委办公室的活动通知文件中,则明文要求“广泛宣传发动,新闻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及募捐公告发布”,以“营造捐赠氛围,激发全社会参与募捐活动的热情,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

  按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此次“博爱万人捐”活动的募捐款项将对白血病患者、大病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进行援助。她称,捐多捐少全凭自愿,红会未强制要求各单位完成捐款任务,县委的要求也只是给大家一个参考。其还称,“阜宁县红会捐款都是公开的,账目来龙去脉也都比较清晰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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