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或可延长收费年限
2013年05月09日
交通运输部官网昨天(05月08日)上午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引起网友评论一边倒,其中一条这样的条款成为舆论的焦点:“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一时间,无数网友通过网站留言、微博评论等方式提出质疑:惠民的免费政策怎么最后变成了延长收费年限?免费20天,是不是最后就要多收一两年?
这是好事,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这4个假日公路免费,共计20天。网友担心 虽然少收了20天费但最后别变成多收一两年的费,关于免费补偿条款原文,为弥补经营者因为免费造成的损失,收费公路可适当延长收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