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立法已具备立法基础
2013-03-13

慈善事业立法已具备立法基础

2013年03月13日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代表建议,加快制定慈善事业法。

  郑功成认为,慈善事业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之上,是用公众的资源做公益的事情,如果没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必然在现实中被扭曲,衍生出诸多社会问题。在我国社会建设任务繁重、社会管理急切需要大力发展慈善公益型社会组织的背景下,加快慈善事业的立法步伐,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郑功成介绍,无论是2008年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还是因郭美美事件带来的公众质疑,一方面表明了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大多是由于缺乏法律规范所导致;另一方面也揭示了公众的不信任,它将损害慈善事业的发展。因此,急需通过立法规范慈善行为,急需通过法律规范来给公众一个判断的基本依据。

  郑功成指出,慈善事业立法已经具备相应的立法基础。迄今为止,国家与主管部门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制定专门的慈善事业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一些地方立法机关也已经率先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慈善事业法规,如江苏、湖南等地均制定了慈善事业地方性法规。民政部近几年来也一直在开展慈善事业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召开过多次专题会议,目前已经具备一定的立法基础。可见,我国的慈善事业立法已经起步,有了较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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