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药企常在中国开展人体试验
2013-02-22

外国药企常在中国开展人体试验

2013年02月22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据《中国青年报》两年前的报道,我国每年有800多种新药进行人体试验,涉及人群约50万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岳教授说,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体试验来自发达国家的医药公司。

  王岳:这些年,很多外资企业都把中国作为药物临床试验的一个重要的地点,一些发展中国家都有相似的问题。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他有一个统计数字,在美国药物临床试验中,甚至能达到80%都是在发展中国家去实施的。这个是应该引起我们主管部门重视的一个问题。
  
  王岳教授表示,外国药企纷纷在中国开展临床试验,一方面是出于进军中国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是出于成本考虑。
  
  王岳:国内有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我们的民事赔偿是一个以补偿为原则的,它的标准非常低。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范浩信在接收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外国药企选择中国作为临床试验基地,还与中国受试者缺乏维权知识和意识有关,尤其在农村地区,加之国内对药品临床试验的监管力度明显不及欧美国家,导致药企对试验不良后果所承担的成本大大降低。
  
  事实上,类似拜耳集团人体试验的纠纷并不少见。比如2007年,癌症患者王丽英在服用美国辉瑞公司的试验药物仅仅一个月后就宣告死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2011年判决,试验药物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判决辉瑞公司赔偿人民币30万元。
  
  2003年,34名艾滋病患者参与了地坛医院的一项美国药物试验时,6个月的观察期内4人死亡。患者到底在接受试验前是否完全知情?几位患者的死亡与新药试验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曾经一度引发巨大争议。
  
  如果没有药物的临床试验,就不会有新药研发的成功和科技的进步。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在这个工程中怎样保护受试者的利益?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主任王岳教授认为,伦理委员会加强审查和专业人士的辅助必不可少。
  
  王岳:受试者的权益保护目前还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往往受试者并不了解药物的危害性。比较好的方法一个是加强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另外一方面呢在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过程中,建议有专业人士来辅助受试者。应该有相应的专业的医生,包括律师,去给这些受试者一些帮助。
  
  面对强大的医药企业时,受试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出现纠纷,又应该如何应对?王岳教授建议,政府应建立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代理诉讼制度,保护和保障受试者的相关权益,起到对制药企业的震慑作用。
  
  王岳:个体的受试者和强大的制药企业之间往往在对抗过程中,他们没有这种对抗的能力。政府应该作为受试者利益的代言人,比如由国家药监局,由政府出面作为这种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建立这样法律上的制度。我想才能从根本上起到一种震慑的作用。让制药企业更加规范的从事药物临床试验。

  团伙成员大多因自己卖过肾走上犯罪道路
  
  在庭审过程中,记者发现一个令人唏嘘的事实,参与这个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的团伙,大部分成员既是参与者,同时也是供体,并成功卖掉了自己的肾。
  
  多名被告交代,他们之所以参与到这个团伙中去,一开始的目的是卖肾。
  
  关于为何要卖肾的原因,大多是一些欠钱、还不出信用卡欠款或者家境贫寒。

  在被检方指控的9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被告人,都非来自杭州本地,大都为“85后”,包括两名“90后”,学历基本为初中。
  
  吕某虽然是整个团伙的组织人,但他一开始,也是一个供体,并卖掉了自己的肾。
  
  “当时谈好价格,本来是4万,结果我最后拿到手3万。”吕某在法庭上交代,之所以要走上卖肾的道路,是因为家里欠钱。
  
  沈某是团伙的“骨干”,在他的“努力”下,成功从网上招募到20余个供体。
  
  沈某称,之所以加入团伙,源于他的一段卖肾经历。
  
  在江西景德镇的一个小诊所里,沈某做了肾脏摘除手术,换得了4万多元。
  
  2012年4月份,沈某术后修养好不久后,就加入了吕某所在的团伙。
  
  被告白某的经历,更是令人扼腕。
  
  2008年,白某走上了卖肾的道路,但是术后不久,中介突然人间蒸发,白某没了肾,也没有换回一分钱。
  
  有一次,白某听说当初欠他钱的中介出现在杭州,于是连夜赶来。
  
  为了安顿自己,他加入了吕某所在的犯罪团伙,但最后并没有寻得那个黑心的中介,自己反而触犯法律被抓。
  
  记者注意到,整个庭审下来,9名被告人,除了郝某是负责开车、运输,陈某、殷某因为一直没有配型成功,其余6名被告,均已把自己的一个肾脏卖了出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某、沈某、向某、白某等9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本案的证据均系侦查机关依法取得,符合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足以认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期间,被告人通过互联网招募和他人介绍等方式,在本市江干区丁桥镇长睦锦苑12幢1单元602室和银鼎商贸城3幢14号顶楼等地集中供养大量卖肾者,组织其出卖人体肾脏的具体经过。
  
  据悉,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卖过肾后身体经常出问题 医生:无故摘肾不可取
  
  早在“山姆哥”最初曝光杭州的“卖肾基地”,里面的脏乱差现场已经见于视频,在这些供体人员卖肾的手术过程中,医疗卫生状况又是如何?
  
  被告白某称,他在江西景德镇做的摘肾手术,“好像在一个小诊所里做的。”
  
  白某说,他不知道这个诊所的具体位置在哪,“因为去的时候,眼睛都是被人蒙住的。”

  被告向某称,他做手术的地方,像是一个药房的三楼,“有简单的医疗器械。”
  
  据悉,供体做完手术后,一般会在当地修养几天,再回杭州做护理,这些费用,得由供体自行支付。
  
  供体摘除一个肾以后,对身体会不会有影响?
  
  对于这个问题,记者也是百思不得其解,按照常理,一个人为了几万块钱,摘掉自己的一个器官,值得吗?
  
  记者在网上搜索“摘肾后的影响”,得到的回复大多是“基本无害”或者“影响不大”,然而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法庭上,审判长对每一位曾摘肾的被告讯问,做完手术后,身体有什么感觉?
  
  大多数人的答案都是“平时会腰酸”、“干点重活就累”、“很容易疲劳”。
  
  向某称,自从摘了肾后,晚上根本睡不着,会经常出汗。
  
  杭州浙一医院一名内科主任医生告诉记者,人体的两只肾脏是交替工作的,正常情况下,一只肾脏工作,另一只肾脏就会休息。
  
  但如果只有一个肾脏,这只肾脏即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易出现问题。
  
  这名医生告诉记者,从理论上讲,摘掉一只肾脏,对人的健康生活影响不大,但是不能干重体力活,将来唯一的那只肾的保养,将至关重要。
  
  “除非你的肾脏出了问题,不得不摘除,不然是绝对不提倡摘掉一个肾的。”医生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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