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车道将允许班车校车行驶
2012-10-11

公共车道将允许班车校车行驶

2012年10月11日    来源: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研究部署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

  中职教育免学费学生范围扩大

  会议决定,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由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由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步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公共交通增设城市公交优先车道

  会议确定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点任务:(一)强化规划调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相互衔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换乘枢纽及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将其纳入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三)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四)加大政府投入。城市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十二五”期间,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行电价优惠。(五)拓宽投资渠道。通过特许经营、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六)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增加划设城市公共交通优先车道,扩大信号优先范围。允许机场巴士、校车、班车使用公共交通优先车道。加强公共交通优先车道的监控和管理。(七)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规范技术和产品标准,构建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轨道交通工程验收和试运营审核及第三方安全评估制度。(八)规范公共交通重大决策程序,实行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

  汽车召回通过缺陷汽车召回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草案规定:批量汽车产品普遍存在危及安全使用质量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由其生产者实施召回,并及时发布产品缺陷信息。

  百科资料 (班车:通勤车指企业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不以盈利为目的,通常有固定的时间和行驶路线。主要是为了方便职工或儿童上下班或学。一般以大客车为主。也有小型的面包车、小轿车等。驾驶19座以上车辆的司机必须持有A1(大型客车)驾照,以及道路经营许可证。驾驶7座以上19座以下的司机必须持有B1(中型客车)的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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