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社工与慈善并非水火不容
2012-08-27

有偿社工与慈善并非水火不容

2012年08月27日      来源:京华时报

  社工当然可以“有偿”,但这种“有偿”应该是满足社工本人工作生活基本需求的薪酬。
  
  “郭美美事件”曾在中国慈善行业刮起了一场“蝴蝶风暴”,有官办慈善机构负责人谓之“三天毁掉一百年”。而实际上,“郭美美事件”引发的慈善之变与其说是一场“危机”,不如说是一个“机遇”——尤其是对民间慈善而言。以至今天,官办慈善机构也开始面临民间慈善的挑战。这是一场“挽回信任”与“争取信任”的赛跑,它将贯穿于中国慈善业发展的始终。
  
  浙江金华的网络慈善平台施乐会为了“信任”二字,下了不少工夫。它的12名员工在4年多时间募集了2364万元善款,这样“疯狂的高效”曾广受赞誉。旨在为求助者和捐助人之间搭建平台的施乐会承诺,“每笔善款,100%到达受助人的手中”。但当施乐会“社工可以从每笔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的消息一出,上述承诺又被网民指责为“骗捐”的伎俩。相关争议就此展开,焦点议题就在于:有偿社工与公益慈善之间,是和谐共赢,还是水火不容?
  
  这样的议题若放在一个社会建设高度发达的城市,当不成问题。任何一个慈善组织,要想在社会中立足,都得把公信力放在第一位。若有慈善组织“最高提成15%作为报酬”,而另一慈善组织只收3%作为管理费,假设其他条件一致,你会选择向哪家机构捐款?答案不言自明。在这种良性竞争压力下,多数慈善组织都会将“提成”或“管理费”压缩在一个固定值内——这个值,当然是多数捐款者所能接受的最低限度。
  
  之所以“社工从捐款中提成15%”仍能大行其道,且在争议的同时仍不乏支持者,并不在于这种方式是否合乎慈善本旨。而在于,在慈善组织公信未立的当下,能够做到将每笔善款绝大部分送达受助人手中已属不易。
  
  但是,这并不代表“社工从捐款中提成15%”是符合社会期许的。它只是在目前慈善环境中,捐助者采取的次优选择。所谓“提成”,与慈善业的不求回报相去甚远。这实际上是将市场中的规则带进了社会领域,但它与慈善本身所强调的公平优先、扶助优先、志愿优先,还是格格不入。
  
  由此,将议题聚焦于“有偿社工与公益慈善”的关系,实是打错了靶子。社工当然可以“有偿”,但这种“有偿”应该是满足社工本人工作生活基本需求的薪酬。社工不应成为一个可以用业绩来发家致富的市场化岗位。在坚守这一理念之外,更令人期待的是,中国社会建设的大力推进。若民间慈善机构得以松绑,假以时日,众多慈善机构之间展开良性竞争,“提成”自会告别慈善,连必要“管理费”也会得到真正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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