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能否尝试“收回机制”
2012年08月23日
21日,山东省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总结五年来我省红十字会工作,选举新一届理事会,并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红十字事业2012-2016年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将健全捐赠款物查询系统,进一步提高红十字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慈善公信力不足、信息不够透明的大氛围下,在红会需要重振士气之时,各方有识之士,已经开始了寻求解决之道,唯有如此,红会方可完成完美转身,而慈善事业,亦才可能完成救赎。现在,各种建言献策纷沓而至,如保持信息透明,让公众知道每一笔钱的来路去路;如加强监管,对“拔毛之徒”给予严惩等等。必须承认,这些建议,多是外国慈善事业的先进经验,值得学习,亦值得借鉴。
但在当前我们的现实氛围之下,短时间内要达到如此高度,其难度可想而知,触碰到既得利益者不说,其程序复杂程度也往往难以预料,此情此境下,慈善事业改革注定会步履维艰。在这样的现实之下,理应发现一条崭新的现实可行的道路。而这,也有了现实的范本——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曾对援建绵阳紫荆民族中学被拆一事做出回应,港方将收回援建学校的200万港元,并将其回拨到特区政府设立的四川重建基金。
透过这个现实案例,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慈善视角,即慈善理应是互动的,不应是“一条路走到底”,而应有一些反馈与补救机制。而香港收回捐款,正给我们带来一个新的慈善理念——收回机制。试想,假如我们的慈善也能有收回机制,对用处不透明的捐款、对账目含糊其辞的捐款,公众有权“收回”,那慈善事业还会如此不透明么?用收回机制去倒逼慈善事业的透明度、提振红会的公信力、救赎慈善事业,应是值得一试的举措。